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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司法局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
推动深港法治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22-09-12 07:11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本报记者 唐荣

□ 本报见习记者 李文茜

近年来,在广东省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承担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任务职能)作用,持续推动深港法治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深港紧密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深港合作搭建立法体系

法者,治之端也。深圳市司法局积极搭建立法体系,为深港合作“战略要地”保驾护航。

深圳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前海“两条例一办法”立法工作,推进《前海合作区条例》《前海投资者保护条例》《前海管理局暂行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其中,《前海合作区条例》作为前海合作区的纲领性立法,明确前海合作区发展方向,构建前海合作区管理体制,推进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投资促进以及法治环境建设等各个方面,起到全方位推动和保障作用。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身处深港直接结合部,是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平台。

深圳市司法局积极配合深圳市人大推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立法工作,助推深港在河套联手打造“科技自由港”。该条例被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列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的拟新提交审议项目。

推动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

近年来,随着深港两地法治合作的进一步推进,涉港商事调解、域外法律查明、合规审查、涉港公证、深港青年创客法律服务等新型法律服务成为两地法律服务合作的“新宠”。

2018年1月9日,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成立。作为首家以华语律师为主要成员的国际性法律平台,联合会以深港合作为基础,整合全球华语律师资源,并联合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配合“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也为海外华语律师参与“一带一路”提供合作平台。

2019年10月26日,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揭牌成立。该中心以域外法律查明为基础,增加调解功能,以国际化商事调解作为主要方向,努力建设成为“国际商事调解+域外法律查明”的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希望蓝海中心继续探索建设集国际商事调解、域外法律查明于一体的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形成有效化解各类争议的深圳‘调解经验’,为国家商事调解事业发展作出贡献。”揭牌仪式上,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对其寄予厚望。

2020年12月22日,在深圳市司法局的支持指导下,盐田区深港合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该中心除提供涉港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等传统公共法律服务外,还创新性提供涉外法律查明、商事调解、法律智库、合规审查、涉港公证及深港青年创客法律服务六大类创新法律服务。

规范法律人才交流合作机制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随着深港两地法律服务业进一步融合,建立规范深港法律专业人才互通交流机制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深圳市司法局重视法律领域专业人才交流合作和培养,积极推进共建两地法律服务专业交流互鉴、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机制,组织法律专业讲座和活动,为两地法律界人士交流提供平台。

针对高端化、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需求,深圳市司法局推动蓝海中心连续四年举办“前海法智论坛”,打造涉外法律交流高端品牌;策划“普通法裁判思维研修班”系列课程,促进深港两地互相学习与借鉴、共同发展。

律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也是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的“连接者”。深圳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为两岸律师执业打开了“方便之门”。

今年6月30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司法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深圳执业申请的工作指引》。按照《工作指引》列明的申请条件、申请方法、申报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深圳市司法局将开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绿色通道”,方便港澳律师申请办理、咨询业务,确保港澳律师在深圳顺利申请执业和开展执业。

深圳市司法局积极推动放宽行政诉讼法律事务的执业范围等限制,推动简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命名规则,目前有6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落户。

责任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