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通讯员 郭安丽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洪展收到一个来自济南、长约一米的邮政包裹。没有网购习惯的他打开一看,竟是两面锦旗。一面是送给他本人的,上面书写“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另一面是送给法官助理刘乃燕,上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两面锦旗落款的赠送人均为赵某国。
赵某国在济南开了一家中小型建筑装饰公司,2021年4月,与被告临沂某工程建筑公司签订《地暖模块买卖合同》,为其提供地暖模块材料。合同签订后,赵某国如约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却未能支付材料款81万余元。经多次索要未果,赵某国无奈诉至兰山法院。刘洪展团队受理该案件后,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迅速查明案件事实,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刘洪展安排刘乃燕积极跟进,先期进行诉前调解。因赵某国人在外地,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刘乃燕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互联网调解。起初双方情绪激动,被告提出以商票或相应价款的房产抵债,原告却坚持必须现金偿还,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鉴于此,刘洪展指导助理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调解。在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后,赵某国激动的情绪得到缓解,并同意了被告方提出的“房产抵债”的解决方式。然而,双方就具体的房产价格争执不下,案件再次陷入僵局。考虑到双方都有意愿调解,团队决定给予原、被告双方预留一定时间,进一步了解房产价值,并确定了下次调解的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双方如约参加。经过努力,双方达成了调解合意,原、被告私下签订房产抵顶协议,并约定在涉案房产网签后,原告赵某国来兰山法院办理撤诉。目前,涉案房产网签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今后,兰山法院将继续深化诉前调解,借助“互联网+”技术,不断满足群众对司法的多元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