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女孩理发拒绝“被直播”:个人合法权益不容随意侵犯
发布时间:2022-09-02 16:03 星期五
来源:新京报

■ 视点

个体不能成为他人牟利的工具,他人也无权将个体置于“楚门的世界”。

据长江日报报道,近日,市民周女士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剪发时,理发师竟同时用4部手机直播,自己要求停止直播却遭到拒绝,甚至被理发师怼“不是明星没啥可怕的”。

按照新闻中这位理发师所言,“在直播间露过脸的顾客非常多”。或许就是这个“非常多”,让不少人忽略了直播的一项基本规则,即需取得当事人同意,严禁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从新闻中看,这位理发师从今年2月份就开始直播剪发,甚至在周女士愤而离开后,也并未认为有何不妥。

“直播而已,有何不可”的心态,或许普遍存在于一些直播者的心中。在这个“全民直播”的时代,好似万物皆可直播。有人直播唱歌、有人直播带货、有人直播睡觉,还有人理个头发、吃个饭也要“被直播”。当各种形式的直播蜂拥而至,普通人的生活未经同意被镜头展示到他人面前,不禁让人想问一句,这样真的合适吗?

其实,理发师的那句“不是明星没啥可怕的”,恰恰将事情弄反了。日常生活中,普通人更在意、也更有权利“计较”镜头的边界。任性而为的直播,往往存在很大的直播风险。以直播理发一事为例,理发师不经顾客允许直播剪发过程的行为,实际上就涉嫌侵犯顾客的隐私权和肖像权,顾客有权要求其停止拍摄并赔礼道歉。

这类事件并非孤例。此前频频引起争议的户外搭讪式直播,也常常未经同意,以“搭讪美女”“街头相亲”等套路,将他人作为表演的一环进行直播,用以吸引粉丝博取关注。此外,还有部分网红餐厅私自直播食客的吃相。这样肆意的行为,皆指向了种种直播乱象。

直播固然无可厚非,但凡事皆有底线,尤其是它已经不是一个新鲜事物,直播者更应该懂得其中规则。正如同人人都有权直播,他人也有权拒绝“被直播”。任何侵犯了他人私域,使他人感到不适的行为,都有理由被制止。

直播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活,更是一门社会课。拥有摄像头、持有麦克风,也只是进行直播的硬件条件而已。无论是直播还是拍摄视频,都不是一个摄像头就能决定的,更取决于背后的社会伦理。并非万物皆可直播,更不能突破公序良俗的边界,这本就该是一个基本常识。

个体不能成为他人牟利的工具,他人也无权将个体置于“楚门的世界”。哪怕是看起来无所谓的小事,或是出发点是好的直播,只要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都需要保持克制。因为无论何时,我们都有权利对越界的“被直播”说不。

□新京报评论员 刘昀昀

评论投稿信箱:shepingbj@vip.sina.com xjbpl2009@sina.com

责任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