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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十年答卷”系列专题报道之一
发布时间:2022-08-18 06:54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从党的十八大开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团结带领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伟大成就中,法治色彩亮眼。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开启壮阔新征程。

制度机制为确保党总揽全局提供保证

2018年3月11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这是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修改宪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基础、汇聚磅礴力量;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定监察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国歌法,修改国旗法等宪法相关法,落实宪法规定的授勋、特赦等制度;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等10多个决定,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十年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把实施宪法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解决过去一个时期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取得重大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制度成果主要体现为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党的领导制度机制。”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培炎说,其中主要有,将党的领导制度明确为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等。这些制度机制为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供了有力保证。

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全面确立,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统筹推进。

十年来,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编纂民法典,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截至2022年6月底,制定修改法律行政法规730余件次,现行有效法律292件,行政法规598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科学完善。

十年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示范创建和督察,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强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中事后监管,大力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十年来,公正司法持续深入推进。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纠正冤错案件,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十年来,全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党中央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全民普法的顶层设计,顺利完成“七五”普法,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公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没有党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就没有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中国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这样才能增强法治领域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有效地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莫纪宏说。

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起完整制度程序

4月15日至5月16日开展的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网络征求意见活动,得到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和参与,累计收到网民建言超过854.2万条,为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这是全党全社会为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献计献策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对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召开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

司法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审判工作、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与司法“零距离”接触,使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可触及。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推动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起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

“在我们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多民族国家里,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亿万人民群众有效组织起来,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才能统筹协调好各方利益和诉求,凝聚起全社会共识,实现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马一德说,十年来,中国的民主发展进入历史新时期,证明了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坚强政治保障。

责任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