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法治网专题>>
行为即发行
发布时间:2022-08-16 14:26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行为即发行(Behavior as Issue),这一章更多地写给我们当下的年轻人,包括马上上大学的学生、已经在读大学的学生和已经走向社会的青年。

“物权数字化”很重视中国青年人的“物权资产发行”,而这些青年人的物权就是他们“自身的行为系统”。

在上一章中,“物权数字化”给出的“第一份商业投资计划”已经明确地表示出,“物权数字化”在物权层面的数字化资产流通层面的能量设定,来自本土的“开发者”。

开发者不是一个职业,而是一组资产(拼板),并且是任何数证经济系统都不可或缺的资产拼板。请读者再次加深一下这个定义:

开发者是优质资产,必须做好他们的“数证经济数据资产”发行工作。

在“数证经济”内,任何:

• 将计算机算法不当作资产的思想

• 将可以为计算机算法提供迭代开发的开发者不当作资产的思想

都是错误的思想,必须要学习和纠正。

我们甚至说,以上的思想即便是在当下的传统经济内,都是非常落后且危险的思想。

在传统的环境里,“钱本位”思想对诸如计算机AI和算法开发者的“蔑视”可以用非常严重来形容,再说的尖锐一点,我国很多高等学府的资产思想,尤其是新资产思想也很淡薄,这就导致了“本来很优质的资产”却要围着“赚钱”想办法,甚至由此产生了大量的自由基思维,例如虚拟币挖矿这样的灰色产业,很多也是具备计算机项目部署能力的团队开发的。

这样的结果,不能够去埋怨我们的大数据系统,也不能埋怨我们的年轻人。同时我们也不会埋怨“钱本位思想”,客观的模式存在,应该客观地评价和使用。只是在当下的时局中,我们应该将粗浅的“钱本位”进行扩展化升级,让更多的优质资源能够在一条和国家战略相一致的道路上发挥效力。从国家的投资上看,是“完全不缺钱的”,甚至可以说,国家宁可在其他地方省一点,也从来没有在宏观上让能够抵御外敌的优质资产缺过钱。

造成优质资产缺钱的原因还是商业模式本身,其实就是对“资产”的认知和发行,需要提高认知水准和场景规划能力。

“物权数字化”就是从“物权”入手,以“数证经济”为场景,构建优质资产发行通道的系统。

我们很恳切地想请更多的年轻人读一读“物权数字化”系列丛书,并且希望在“资产”层面和他们达成共识。

记得在之前的章节,我们提到过“一丁地”的典故,那是皇权社会对劳动力的一种“资产化”模式。一个男丁的降生,就代表了国家有了一个优质劳动力、士兵和继续制造劳动力的种子。因此,国家为了让他能够安稳地为国效力,就投给他“一丁地”,让他安居并乐业。

由于社会效率值的提升,我们现在不再需要这样的模型来投资“优质资产的诞生”,但是这种模式,却值得我们做模式的思考和借鉴。美国是一个很年轻的混合文明国家,而我们国家对劳动力的投资却由来已久,要知道在宋朝,我们国家是全球GDP最高的国家,即便到了明朝,我们的国力也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这并不是说靠着“一丁地”的投资,就实现了世界第一,而是要告诉大家,我们民族的血统里,早就刻有引领世界的基因,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美国的优势和我们的传统进行必要的捏合,来缔造全新的资产发行模型。这样产生的资产形态,就是我们国家独有的形态,而且独有的就是世界的。

在上一章里,我们看到硅谷依然使用了“全民参与”的模式,或者说美国在使用全民参与,什么都是全民参与,然后拣选英雄,包括综艺节目都是这个套路。

但是如果要是直接就把硅谷拿进来,必定会水土不服,因为我们青年人和美国青年人的性格不太一样,或者说“资产优势不一样”,我们的年轻人是从一种叫作高考的系统中成长起来的,或者说比起硅谷的“自由创造”,我们的年轻人更喜欢“命题求解”。

我们也大量地尝试过,提取我们的青年人样本,让他们面对一个没有命题的创业,例如在没有VR的时代,让他们想象如何制作VR算法,很多非常聪明的学生却表现出无从下手的局面。但是你如果将这种无中生有的事情交给美国孩子,一帮子连乘法口诀都不会背的青年人用不了几天,就会拿出一个“看上去不错的商业计划”。请注意,这不是差距,这是思维的差异!

这就是两种开发者资产的差别,如果你使用我们的优质资产,然后套用硅谷模式,结果不用看,一定是哀鸿遍野。所以在“数证经济”的“开发者资源”发行的模式设计上,要使用“命题求解”的方式作为发行的阈值,而不能使用硅谷的天马行空。

这种做法,是首先要让我们“年轻人,这部分“数证经济”的优质资产”有安全感,同时还要让他们有归属感。所谓的归属感,就是要让他们树立自信,这也是为什么在我们的丛书中,要将政治放在基础位置上的原因。

在具体的“物权数字化开发者资源”发行的模型构架上,我们开始尝试加入“一丁地”的理念。

即:行为即发行(Behavior as Issue)。

以上的描述是“计算机算法端”描述,为的是让计算机可以形成接口脚本,从人类思维理解上的描述就是:只要你来了,就给你一份数据资产,让你能够利用这套资产安身立命、安居乐业、扶危济困、保家卫国。

“行为即发行”中的行为,代表一个行为主体,也就是一个人。在更宽泛的解释中,我们会把消费的理念引入进来,但是现在,我们先约束在“我们国家的青年人资产”层面,我们要针对全球经济的态势,组建自己的“青年近卫军团”!所以,此时的“行为”即代表“你来了,我们就给你资产”,同时将你:

• 区块化

• 资产化

• “数字物权首次发行”,发行一个估值

• 投入到区块链市场

“物权数字化”会在“大学模型”中为这一批优质的资产,准备好“区块(链)墓场”,同时会为他们筹备必要的货币投资、资源投资、用户、市场(包括股权市场),协助这一批资产形成中国“数证经济”的核心战斗力。

从整体构架上,“物权数字化”的串联模型如下:

1. 投资构建“一城百链”系统,尤其是大学和数据中心,完成数证经济能源库:“大数据算法”的硬件铺设和根服务脚本的设计。

2. 发行传统物权资产,即针对传统企业物权进行数字化,并建设“数资仓库”,形成“物权”区块。

3. 搭建“物”->“权”<-“物” 结构,将“权”的开发接口接入大学。

4. 发行“物权”“开发者资产”,并接入“权”形成“链”。

5. 将传统物权区块与“权”区块形成的区块链投放到“百城百链”的场景(市场内)内,完成估值和发行。

在这个系统的运营初期,“物权数字化”将会扮演“资产服务平台”的角色,重点做好“系统能源规划及疏导工作”。

很多人一提到数字化,就会和互联网挂钩。和沸沸扬扬的互联网企业挂钩,以至于只要数字化,就是大规模的点击率,大规模的数据流量、自媒体或者网红。这种关联是错误的,毫无可取之处,应该及早杜绝。

互联网企业是一种基于当下网络服务模型的一个“服务状态”,既不是“经典”,也不会“永远”,尤其是在针对“开发者”这个环节上,互联网更愿意去制造MCN(Multi Channel Network的缩写,即多频道网络),例如网红,会卖东西的网红,会卖东西还能带点击率的网红,会卖东西还能带点击率还能有估值的网红,如李佳琦、薇娅。

而互联网企业不愿意去做硅谷,其实美国的互联网企业也不做硅谷,这是企业属性的限制,或者说做硅谷不是互联网企业的事情。

同时互联网本身也是一种技术,而且是还远没有被深层开发的技术,它本身也不具备“资产拣选能力”。

我们现在谈到的数字化,需要的是“资产定义能力和资产拣选能力”,需要的是类似“数证经济”这样的实例,和类似硅谷这样的“孵化器”。

“物权数字化”就是这样的数字化平台,尤其是在针对“青年人本体资产”发行的环节,“物权数字化”给出了基于全民所有制的“资产发行模式”,并且将模式投入到市场中,寻求迭代和成长。

请再次注意我们使用的“青年人本体资产发行”这个词汇,这说明我们不是在做一个“人力资源培训工作”,也不是在做什么“企业岗位培训”,我们是在做资产估值和资产发行。

在资产的范畴内谈模式,一定不会像互联网谈点击率一样,一谈就谈上亿,我们的孵化模式是“一个一个”地孵化。

“物权数字化”会针对年轻人“一个一个”地去拣选,我们的效率提升确确实实存在:

• 增加拣选窗口

• 提升资源的可操控性

从商科客观的角度分析,不是每一个适龄的年轻人都是“资产”,这和互联网的定义绝对不同,互联网认为每一个年轻人都是用户和工人,都是可以依靠点击率换积分的基站。

所以,我们是通过拣选,而不是通过培养,来完成“开发者”的资产估值和发行的。但是我们的工作是要降低发行的门槛,让更多的人可以获得“一丁地”。这项工作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可能需要十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出现比较合适的效率值。因此,我们也开始着手设计“物权数字化”“摩尔定律”,用来配合“物权数字化大学百校百链”的实施,形成比较优秀的“多中心成长模型”。硅谷使用的是“中心化成长模型”,所以它不是区块链系统,而且它如果要升级到区块链模型,所花费的成本要高于重建一个“区块链”硅谷模型,这里提到的成本包括资源成本和时间成本,也正是这种成本,让我们有了机会可以在“开发者”资产发行的拼板内获得比肩的时机。

“物权数字化”针对开发者资产发行设计的“摩尔定律”是:每当区块链的线程数量成长一个单位量级,则“开发者的行为(物权)”的发行量将增加一个量级,切发行成本会相应地减低(投资人成本减低)。

以上只是一个战略描述,其中“量级”的量化工程,“物权数字化”正在展开,2021年至2023年,我们计划发行十万个“开发者行为资产”(开发者物权),并以此为量级约束算法,形成以上定律的量化模型(市场模型)。

从“物权数字化”针对“开发者行为资产”(开发者物权)的“类摩尔定律”的设计可以看出:

• “物权数字化”正在设计一个基于全民所有制的“数证经济类摩尔定律”(我们正在商讨该定律的学术名称,用于替换“摩尔定律”这个名词,当下为了帮助读者理解这个发行模式,使用了“类摩尔定律”作为代词。)

• 正在测试“开发者物权”发行的市场

“物权数字化”分析过类似亚马逊SagaMaker 或者谷歌AI这样的平台,也研究过类似App Store这样的市场形态,得出的结论是:App Store和资产发行无关,也不是区块链资产的容器,但是SagaMaker和谷歌AI这样的容器,却出现了“互联网硅谷”这样的模式萌芽。

也就是说,如果亚马逊开始部署大规模开发者区块链(资产,相当于“物权数字化行为物权”)的话,它已经具备了完备的网络体系,同时我们还发现,SagaMaker这样的平台带有:

• 大学教育属性

• 资产实验室属性

• 投资属性

• 市场属性

即一个完整的“区块链”结构,这样的结构比当下的硅谷要先进很多,虽然类似SagaMaker这样的系统只是在测试,而且并没有再次使用比特币模式测试,甚至在不久的将来,SagaMaker会关闭,更加商业化的“数证经济资产发行”系统会被一个“亚马逊投资或收购的企业”通过纳斯达克发行出来,但是并不意味着,我们现在就要忽视类似SagaMaker这样的“不起眼的实验室”。

从商科的研发上,我们是向亚马逊致敬的,“物权数字化”的很多模型的初始算法库设计,很多是来自对亚马逊模式的分析。尤其是在“开发者行为物权”的结构上,“物权数字化”从亚马逊的小实验室中获得了很好的商业模式。

当然,物权数字化不会复制一个SagaMaker,那样必然会“水土不服”,毕竟SagaMaker不是K8S(Kurermetes的缩写,是一个开源的,用于管理云平台中多个主机上的容器化的应用),拿来就可以搭个阿里云然后去卖钱。凡是设计资产行为的,都必须要“完全本地化”才能稳妥。

所以“物权数字化”使用了“区块链类硅谷”模型,即用实体大学做内核,用区块链替代互联网,完成对本土开发者的资产化拣选和孵化。这个模型会让开发者获得的孵化资源更实惠,即:

• 躲开了全民参与制下的万中选一

• 不管能否名利双收,均能够获得中等以上的收益

• 自身可以“物权投资人”的身份加入“数证经济”,脱离“打工仔”的属性

• 开发工具更加脚本化,不需要掌握大量的技术能力

利用“物权数字化”“行为即发行”让开发者首先成为“物权投资人”,这是全民所有制的特点,这个亚马逊不行,硅谷也不行,整个美国都不行。这是“中国区块链模式”的特点,所有区块的阈值相等,你别说你数字化发行了企业资产,数字化发行了市场通道,数字化发行了融资通道,你就比数字化发行了行为的区块高贵,你就可以吆五喝六掌控对方的行为,这种传统思想在区块链中不存在,即便是在你的私有链里,只要你使用了“区块链”构架,你就基本上不能直接约束另一个区块的行为,除非你回到传统经济空间。

所以,大家在一个“合伙”的环境里,使用“算法权”来链接,形成“区块链”,并投放到市场内,整个过程都不需要自由基干预。这样所带来的好处就是,“开发者行为资产”会得到充分的“释放空间”,而那些数字化之后的静态资产(区块化但是还未搭载DPOI的“物权”,内称之为数字化之后的静态资产)才能通过“开发者行为资产”的能连释放,完成“数字物权首次发行”。我们测试结果是,当下所有的“实体物权”,在数字化之后,都需要至少链接一次“行为物权”,才能获得算法能源和DPOI,并且在很多线程的环境内,都需要至少一次的“行为物权”链接,才能形成稳定的线程内区块链。

如果你觉得给不出这“一丁地”,而放弃和“物权数字化类硅谷”内的“行为资产”的区块链链接,你的数字化思想还需要再次精进,或者回到本书的开头,从头再学习一下什么是“物权数字化”。

至少在2021年至2023年这段时期,也就是我国的工业互联网(Industry Internet)第一阶段铺设完成的时期,“行为资产”的效率值其实是高于“实体物权资产”的,或者说,此时的实体物权,去投资“行为资产”将会获得:

• 一个数证经济的高估值

• 一个股权市场的增长预期

生意上不赔,估值上很乐观,又跟上了国家大势,趋势上获得了快速通道,这样的“资产配比”才是资产高级技术的体现。这也是“物权数字化”为什么要形成学术和市场两个制高点的原因,“物权数字化”平台会为投资人规划最高效率的资产走向,而不是拿着所谓的资产去投资项目。

也就是说,我们是一个优秀的“数字化GP(General Partner的缩写,意为普通合伙人)”,拥有LP(Limited Partner的缩写,意为有限合伙人)不具备的资本技术和资源储备,“物权数字化”不是投资中介,也不是基金经理单位,它是“顶层资产生成引擎”。

“物权数字化”针对实体物权的部署,是数字化算法库,也就是不去触碰你的传统投资,而形成的新能源储备,类似股权这样的发行模式。

同时,“物权数字化”使用了“区块链阈值”,完成了“物权数字化数字物权”的封装,也就是:

“物权数字化数字物权”是一个商业资产,其可以被“物权数字化”系统识别,物权数字化通过GP职能,创造了独立的估值系统,即创立了独立的“资本市场”和“区块链市场”。

最后,物权数字化完成了“能源管路”的建设,“开发者行为物权”的发行,给年轻人“一丁地”,让他们能够为国效力。

(叶青枚 孙淑娟 :《物权数字化——与数证经济》专著编委,本文来自该书第二十四章)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责任编辑: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