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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思维阈值
发布时间:2022-08-16 14:26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从“数证经济”的实施过程上来看,最大的难度就是参与者的“粒度”设计。所谓“粒度”就是系统识别的细致程度,从之前的“区块链市场”来看,由于其维度的提升,并以政治为基础,其容量已经不是问题了,任何一个公民,均可以在一座“数资城市”内注册自己的“城市纳税ID”,并完成系统登录,如果“物权有效性的判断”稍加宽泛,每个人的私有物权均可以顺利地区块化,从而获得“城市纳税ID物权”区块。从这个层面上讲,发行物权资产(不是DPOI)要比去合伙一个公司要简单实惠。但是也正是这样的“粒度”设计,很可能会导致由此产生的“数证经济”很难实现预期的收益,更有甚者,连启动都会很难。

我们看到了亚马逊的部署,它的整体战略和我们类似,但是在“粒度”的选择上却使用了非常精细的“粒度探查器”。

也就是说,亚马逊在完成它的估值系统建设的同时,对“资产思想”的准入机制,制定一个非常完备的引擎组件。

首先,亚马逊将资产属性做了区块链拆分成数据、物权、开发者,并给予了一个资产套件系统,包含亚马逊云、亚马逊电商和基于谷歌AI的SagaMaker。

从这套东西我们可以看出,任何单一的资源,包括商家、企业、(数据)资本、独立的人力资源均不能独立地形成数据资产DPOI,也不太能直接形成“数证经济估值”。每一个单独的资源,都必须调用亚马逊的根服务资源,才能形成一个完整“区块数据资产”。

例如物权持有者,即亚马逊电商的客户,需要叠加开发者的开发能力,才能在“亚马逊区块链”内重新发行数据资产;而数据分析师或纯数据企业,不许锚定亚马逊物权资源,才能形成DPOI,独立的数据分析不能进入亚马逊区块链,只能徘徊在SaaS的范畴;开发者具备AI设计能力和计算机编码能力,甚至具备区里的区块链市场搭建能力,但是亚马逊选择的开发者本身没有任何数据源和实体物权资产,因此,开发者要想接入亚马逊区块链,就必须与物权和数据进行链接。

亚马逊将资产拆分之后,形成了一个“看似合作其实是制衡”的初级区块链模型,即三方资源必须在与亚马逊DPOI握手之后,才能获得以亚马逊为中心的其他资产的链接。

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学习的模型,或者说,亚马逊的朴素的智慧,为全球的区块链资产合作提供了“粒度模型”。

“中国链”中的自由基加密,和亚马逊的资产“粒度模型”是一致的。这种粒度模型屏蔽了两个不能要但又很普遍的劣根思维:

1. 我拿物权发行了,就能等在家里收钱了;

2. 开发区块链不如当“网红”。

其中第一个劣根思想,在我们的民众中普遍存在,我们称之为“甲方思维”,就是我拿出东西了,我为大。遇到这样的思想,“物权数字化”平台将会屏蔽其任何物权,进入系统。因为这样的思想之于数证经济毫无价值,如果我们真的需要他的物权,花钱买了就好,没必要将其资产化,在后续的章节中,有针对该类物权的对策。

第二种思维属于个体劳动力投机型思维,其并没有正确地认识到个体劳动与资产之间的映射关系,更不懂得什么是合伙,这样的劳动力,即便“很红”,也不能被“物权数字化”系统所识别。

以上两类思维,第一个可以去淘宝,第二个可以去抖音。但是即便是淘宝和抖音都搞区块链,这两类思想也很难进入其核心资源库。

可以看出,亚马逊的制衡策略,会产生朴素的合伙理念,大家的目的是平等的合作,发行有效的数据资产。在这样的思路下才能实现:

• 物权可以调用所有开发者

• 开发者可以调用所有物权的区块链拓扑

接下来,我们再深入,分析一下,能够进入数证经济的物权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属性。

我们先来拆分一下“物权”这个词,即拆成“物”和“权”两个部分。

• “物”是产品,客观存在

• “权”是归属,是一种客观决策

从经济的效率值看:

经济的循环来自“权”是如何支配“物”的,同时经济循环的熵值也来自“权”对“物”的不和谐支配(自由基)。例如:个体支配自己的收入,只要是合法的都是可以的,但是产生的浪费却无法避免,例如食物的浪费、碳排放的过度、投资的领域不是国家需求等。

所以,传统经济的发展就是制定“物”与“权”之间的策略。此时,即便是在传统经济中,个体劳动力也被归入“物”的范畴,只是划分了一个独立的市场—劳动力市场。

当我们从以上的角度解读“物权”之后,你的资产思想应该能够得到一次有效的扩展。此处我们给本书的读者一个我们总结到的和资产相关的规律:

从我们针对近十年的财富流向和资产掌舵人的分析来看,资产认知宽度越宽的个体和企业,获得的财富增幅越来越快。到了2019年,这种现象增长得尤为明显,同时,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向,也从单一的原始土地投资模型向多维资产发行层面升级。

国家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科学技术以及环保、乡村振兴等带有很强的智慧思维模型的经济引擎,正在成为新经济的有效抓手。

在本书的开篇,我们就给出了“物权数字化”是“物权资产化”的一个实例,也就是物权成为一种新资产的发行模型,在经过以上章节的铺垫之后,我们再从思想层面,达成一个“物权数字化”的高维共识:

“数字化”资产发行过程,是一个对“物”和“权”的重定义过程。其采用一套全新的估值体系,将传统“物”和“权”形成的资产态,进行了封装,并安装上了“开发接口”,即允许针对其进行

• 多线程合伙

形态的开发,开发的结果是“区块链”,其可以在“区块链市场”内形成价值流动,并产生收益分配。从传统物权的视角看,即数字化之后的物权,可以在一个新的阈值系统内,形成新的“物”和“权”,我们可以称之为“数证经济物”和“数证经济权”。

这个共识,不仅仅是思想上的共识,还是商业层的共识,能够达成该项共识的物权,不论你传统物权的大小,也不论你个人能力的高低,均可以进入到“区块链数证经济”中;反之,哪怕你的物权再大,也不能在数证经济内完成有效的发行。这并不是规则不同意,或者说平台可以给你完成区块化,但是你对“物”和“权”的共识不是系统共识,就很难形成区块链,这可以说是市场的选择。

现在分析一下“数证经济”中对“物”和“权”设定,先做一个共识性的描述:

• “物”是区块,客观存在

• “权”链,是一种合伙(共产)的载体

接下来,我们给出一个商业约束方向,并探讨这个方向上的效率。

我们计划探讨的商业矢量方向是:

•“物”“权”共同生产

在多线程的环境中,“以区块链为(高维)价值载体的经济环境样貌”必然与“以产品为价值载体的传统经济样貌”大相径庭。其实这里就存在了一个宏观的战略,以什么样的思路来约束该环境下的生产共识呢?

“物权数字化”提出的约束主义是“按需分配”“共同生产”。

• 按需分配:按生产的需求分配生产资料。

• 共同生产:所有生产行为的目标是为了一个矢量约束方向上的效率值提升。

同时,我们也将这个约束,设定为“物权数字化资产思想阈值”。通俗地说,如果你的目的不是希望“按需分配”“共同生产”,则你的物权或者“物权”将无法形成区块链,也就是无法进入流通市场,无法搭载DPOI,无法形成资产收益。

从商科的朴素理念分析:

• 按需分配:按生产的需求分配生产资料。

• 共同生产:所有生产行为的目标是为了一个矢量约束方向上的效率值提升。

是商科的核心思想。这件事从“商”的诞生伊始,就是“商”的目的。不管是皇权还资本,不管是氏族还是社会,作为社群生态流动的基础载体的“商”,从来都是希望:

• 按需分配:按生产的需求分配生产资料。

• 共同生产:所有生产行为的目标是为了一个矢量约束方向上的效率值提升。

只是这个理想不是很好实现。因为,如果让个路大家去论证,估计差不多能弄个“四库全书”的规模。而从商科的视角看,原因只有一个:

• 自由基约束能力不足

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大企业的高层,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这个没有主语的商科盛典,催生了商业中的无穷无尽的战争。

一句简单的“利益最大化”,形成了千差万别的自由基。在去除它的所有粉饰和遮羞布之后,其实剩下的就是一句话:

• “我”的利益最大化。

而这个“我”就是“商业自由基”,同时也是社会熵增的源泉,社会资源基本上全部损耗在了“‘我’的利益最大化”之上了。

由于“我”这个词的含义没有边界,也就是其是个绝对的自由基,甚至可以说是目前社群关系中最活跃的自由基。而商科对“我”的约束,其实至今也没有什么完全有效的办法,所以很大的约束成本转交给了政府,在政治与法制之间与“我”斡旋。

由于此种社会形态的普遍存在,进而就从社会学的角度引出了一个话题:如何从社会学的视角认知“数证经济”?

“物权数字化”给出的一个回答是:“数证经济”是一个去“我”化(“去中心化”)的经济模型,同时还是一个塑造“新我”化(多中心化)的发展模型。

很多愚昧的思想,解读“去中心化”的时候,想到的基本上都是“推倒”思想,什么去掉金融机构(比特币),去掉股市(以太坊),其实都是想以自己的自由基为中心,做一个完全自由的“我”而已。如果允许这样的思维加上计算机形成了一定的共识,那么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就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和文明的退化,这些完全自由的虚妄,会将我们拉回茹毛饮血的时代。

思想的进步,就是一个自我认知到群体共识的过程,从政府替代皇权,从货币替代皇帝,从人治到法制,从农业经济到数字经济,都是人类思维共识的结晶。我们自身包括后辈们,都应该在这些已经成熟的思想上去寻求更高效率的社会共识。

“物权数字化数证经济资产思想阈值”就是建立在已经存在的高效率共识基础上,并进一步提升设计,所以我们设计了一个基于现有物权更具约束性的“物”和“权”的解读模型,并使用:

• 按需分配:按生产的需求分配生产资料。

• 共同生产:所有生产行为的目标是为了一个矢量约束方向上的效率值提升。

它的约束来形成“物权数字化数证经济共识”。

同时,“物权数字化”也在形而上的领域,给出了“区块链”的一个约束性思想:

“区块链”是一种去“我”化经济环境内的价值流动载体,“数证”是这个载体的实例。

(王辉 范雯:《物权数字化——与数证经济》专著编委,本文来自该书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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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