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尤鑫洋 陈旋旋
今年以来,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案管部门作为检察业务工作中枢的职能定位,紧紧围绕监督和服务的主责主业,主动适应检察工作大局和司法办案需要,不断增强做好案件管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通过强化互动衔接,为深化案管职能增加助力,服务保障“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石狮市检察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案管力量。
衔接纪检监察,深化监督效果
石狮市检察院主动邀请驻院纪检组、检务督察小组组成检查小组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检察业务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检查小组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或调取卷宗等方式,随机抽查各承办人部分案件文书审批情况,形成问题台账予以通报,并以调研方式听取办案人员意见、建议,结合实践持续优化审批流程,避免程序空转影响办案质效,在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强化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责任才能更好地实现“放权有度,责任分明”。
衔接绩效考评,促进良性竞争
石狮市检察院联同该院政治部制定《2022年检察业务主要数据指标季度考评标准》,将检察业务主要数据指标与平时考核挂钩,按完成目标值比例进行排名,结合指标完成情况在全市基层院中的排名计算得分。各部门得分情况直接影响该部门可推荐的“好”等次干警名额,院党组可视情况对名额进行动态调整,营造良性竞争氛围,推动提升核心业务数据质量和基层院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衔接团队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石狮市检察院制定《关于调整第一、二、六检察部办案职能分工的建议》,统计本院第一、二、六部原有办案团队平均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数量,建议调整部分罪名承办部门、增减个别部门办案团队数量,并测算调整后各部门团队平均办案数量,确保刑事办案部门人员配备与办案量的相对平衡,实现检力资源动态、机动管理,不断健全办案组织运行机制,更好适应检察办案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