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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2022-07-28 17:54 星期四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焦艳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立法高度赋予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更广阔的探索空间,同时也带来挑战。近日,重庆一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视频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提出的赔偿受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重建费的诉讼请求获支持。有评论认为,该案不仅为解决网络不良信息侵害公共利益这一难点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同时彰显民事公益诉讼的社会价值。

  未成年人遇不良信息侵害令家长担忧

  “有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视频、图片,必须追究法律责任!”2020年7月,有家长、老师和学生陆续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莎姐”云平台反映。该院经初查认为可能涉嫌犯罪,当即向大渡口区公安分局移交案件线索,并同步开展立案监督。

  经查,2020年5月,周某某、甄某某共谋利用网络发布淫秽视频链接,通过诱导分享获取广告流量费,其链接数量及传播人数众多。同年9月1日,公安机关以周某某、甄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侦查并跨省抓捕二人。2021年8月,经大渡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大渡口区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周某某、甄某某的行为除涉及刑事责任,还可能因侵犯众多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在大渡口区检察院办理该刑事案件过程中,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未检部门就多次跟案指导,同步收集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证据,比如淫秽视频在未成年人群中的传播情况、传播内容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恶劣影响等,为下一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打下坚实的基础。

  探索受损未成年人获赔心理健康重建费

  2021年7月,一场由重庆市三级检察院未检部门组织召开的专家咨询会在五分院举行,民法学专家、心理学家、检察官齐聚一堂,重点论证两个焦点问题:周某某、甄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是否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主张心理健康重建费用有无可行性?

  “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不仅包括肉体、物理性质的损伤,还有精神损害。”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黄忠表示,该案中淫秽视频的传播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甚至存在诱发犯罪的可能性,“因此很有必要通过心理疏导、心理矫治、普法宣讲等方式,修复重建未成年人受损的心理健康。”

  “周某某、甄某某传播淫秽视频的行为,已经污染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检察机关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宗宇认为。

  2021年7月28日,经重庆市检察院审批,五分院正式立案。2021年12月15日,该院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两名被告连带赔偿受损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重建费2.13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2022年4月26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检察官围绕争议焦点、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要求被告承担受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重建费的理由等进行示证、质证。检察机关还申请心理学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进一步证明观看淫秽视频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必须及时进行干预、修复和重建。6月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市江津区金山职业培训学校校长刘凯文认为,该案的办理是三级检察机关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联动履职,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重要探索,为解决网络不良信息侵害公共利益这一难点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多举措破解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实践困境

  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不断推进,同时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完善。五分院检察七部主任罗群告诉记者,目前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难点主要集中在线索发现难、损害认定难、权利救济难、责任界定难、调查核实难等方面。罗群称,针对实践中的难题,五分院联合辖区基层检察院在办案中思考、探索,并开展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一是发挥刑事案件“一案多查”模式调查收集证据。充分发挥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带着公益诉讼的视角来审查刑事案卷,同步审查未成年人其他权益是否遭受损害,从中发现线索;充分利用办理刑事案件接触涉案人员的机会,开展相应的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核实工作,并体现在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中,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的有力证据。

  二是科技赋能拓宽线索来源。五分院辖区大渡口区检察院建立的未成年人帮教维权信息平台(“莎姐”云平台)接入了大渡口区20个职能部门、各个街镇和30所中小学,目前共接收处理群众申请监督线索58条,据此进行立案监督2件,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8件。

  三是借助专业力量破解损害认定和权利救济难题。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新领域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咨询论证、磋商会,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等形式借智专家有效突破办案难题,提高办案专业质效。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