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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检察深化协作同心共护生态文明
发布时间:2022-07-28 17:52 星期四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焦艳 王占平

  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牢固树立“公益诉讼为人民”理念,积极服务发展大局,以检察公益诉讼为保障民生热点、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凝聚多方共识,着力营造良好公益诉讼环境。

  立足检察职能 为民解忧显实效

  “感谢检察机关积极履职推动养鸡场整体搬迁,为大家生活环境改善作出贡献。”日前,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养鸡场周边居民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顺利解决给予肯定。

  2021年8月,额尔古纳市检察院接到居民反映,一所中学附近的养鸡场弥漫刺鼻臭味,严重影响师生工作学习以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该市检察机关受理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走访了解,这家颇具规模的养鸡场不仅现场环境脏乱差,还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导致区域一公里内异味扰民。

  2021年9月,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分别向农牧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调查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调查函发出后,各行政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迅速行动,从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不同角度,对养鸡场进行综合评估。为解决好行政管理交叉问题,检察机关积极为街道办事处、农牧局、综合执法局等多个部门搭建“面对面”沟通协作平台,多次采用诉前磋商、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方式组织行政部门进行研讨交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多条合理化建议,获得了行政机关的认可与支持。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额尔古纳市政府按照经营需要,为该养鸡场规划了搬迁地点,并选定新址;市农牧局继续跟进监督并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搬迁事宜洽谈工作;街道办事处按照所辖地域职责要求,协助解决拟搬迁养鸡场电力供应问题;综合执法局出动大型机械100余台次,对养鸡场生产经营形成的污染粪坑进行全面整治,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2021年10月末,养鸡场实现了整体搬迁,养鸡场异味问题得到彻底根除。

  公益诉讼“回头看”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以及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额尔古纳市检察院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该市发展旅游产业、净化人居环境积极作为。

  “这里视野敞亮了,人心也敞亮了”,曾经堆积多年的牲畜粪污垃圾山被清理,振兴屯村的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近日,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与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回访。

  振兴屯是以畜牧业为主的乡村,多年无序倾倒使河道内牲畜粪污堆积如山,既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又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极大影响。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环境整治职责,维护乡村生态环境,检察机关经过走访调查,全面取证核实后,向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街道办事处也积极与农垦企业沟通协调,并给予财力支持。农垦企业组织施工人员出动机械设备,集中开展“移山”行动,经过连续十二天作业,共清理平整那布大林主沟河道内牲畜粪污和生活垃圾六千余立方米,平整面积四千余平方米,彻底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并计划明年春天补种草籽复绿,维护了公共利益。

  凝聚合作共识 共护生态文明

  公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检察机关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搭建范围更广、更有效管用的协作机制。

  实践中,额尔古纳检察院不断完善与行政机关协作机制。如为实现司法联动效能,营造良好的公益诉讼司法环境,与市法院签订《关于加强协作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保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与莫尔道嘎林业局、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森林管护局签订《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保护大兴安岭生态系统的具体实施办法》;为推动河长制、林长制有效落实,与河长制办公室签订《2021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方案》及《2021河湖管理保护“秋季”行动方案》。与林长制办公室、莫尔道嘎森工公司林长制办公室、额尔古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长制办公室分别签订《“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方案》,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共同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与此同时,额尔古纳检察院积极探索跨区协作机制。与黑龙江省漠河市检察院共同签发《关于继续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 推进大兴安岭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意见》,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领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建设,逐步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根据地域特点,打造恩和哈达北疆“生态”检察室及莫尔道嘎“未检+生态”全方位检察室,检察室立足额尔古纳市、漠河市地理位置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具体案件,进一步深化区域协作,凝聚司法保护合力,筑牢“额尔古纳河”“黑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围绕办案中调查保障措施不足等困境,额尔古纳市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一方面,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案件调查核实的能力,加强岗位练兵、业务实训和交流锻炼,提升履职本领,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司法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协作,借助“外脑”发力。邀请聘任的公益诉讼观察员、检察官助理配合参加调查核实工作,让社会力量成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外援”,持续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注入外部力量,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共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