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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实际行动推动国际人权治理
发布时间:2022-07-04 07:07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 本报记者 吴琼

当前,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面临着传统和新型的威胁,面临着政治、经济和科技等领域的不确定性挑战。

全球人权治理向何处去?世界和平、发展和人权的促进,离不开各国的建设性参与和贡献。中国在大力推进自身人权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同时,坚持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为国际人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以实际行动推动国际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丰富人权文明的多样性

办好自己的事,是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最大底气。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这是最好的人权实践,不仅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新篇章,也是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丰富发展了人权文明的多样性,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到2020年底,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中国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地终结绝对贫困,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提前10年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直接加速了国际减贫进程,为世界人权进步事业作出重要贡献。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减贫事业不仅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国别经验与创新实践,而且中方还积极同国际社会全面分享减贫经验,帮助他国改善人权。

以今年5月底奠基的斯里兰卡汉班托塔“爱心村”项目为例,这是中方在斯开展的又一个乡村振兴项目,将为当地创造近800个工作岗位,提升村民生活水平。中方与斯里兰卡基层组织积极分享减贫扶贫经验,为斯民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国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不断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充分尊重与保障人权,为世界人权事业作出巨大贡献。”阿尔及利亚驻华大使哈桑·拉贝希称赞说,“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不断创新人权理论,把生存权、发展权视为首要的基本人权,这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值得世界各国借鉴学习。”

波黑政治评论家埃尔明·查特加说,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有目共睹。中国取得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了不起的人权成就,也是对世界人权事业的重要贡献。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等理念及倡议是中国在世界人权领域为增进合作、实现共赢所作出的努力,对维护世界人民的权利和尊严具有重要意义。”阿尔及利亚驻华大使哈桑·拉贝希近日称赞道。

国际舆论普遍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重大理念,在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指明方向的同时,也为加强和改善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自2017年以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先后十余次纳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也相继被载入联合国决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日益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还被写入多个联合国文件,有效引领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可以说,这一理念的提出以及在联合国决议中的体现,对于在全球人权治理过程中进一步丰富人权的内涵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理念指引下,中国主张全球人权治理要由各国共商,人权发展成果要由各国人民共享,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在这一理念指引下,中国多次推动人权理事会通过“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促进和保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消除不平等问题”等决议,联合广大发展中国家围绕发展促人权、和平促人权、合作促人权、减贫、加强社会保障等做共同发言。

在这一理念指引下,全球进一步形成多种形式、多个平台的人权对话协商机制、人权经验共享机制、人权政策协调机制。

在这一理念指引下,中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全球人道主义行动,积极推动共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迄今已向153个国家和15个国际组织提供了数千亿件抗疫物资,向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超22亿剂疫苗,向34个国家派出37支医疗专家组,与18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分享疫情防控经验。

为持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方又相继提出全球发展倡议与全球安全倡议,为消弭人类发展赤字和和平赤字贡献了中国智慧,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荷兰跨文化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汤姆·茨瓦特评论认为,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引入人权领域是一个及时的做法,将会令国际人权体系重新焕发生机。

致力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

为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中国致力于同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共同进步。近年来,中国首倡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有力提升了全球多国的人权保障水平。

“绝大多数国家的广泛共识是,中方通过与各方共建‘一带一路’,为世界发展和人权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说。

中方倡导并推进“一带一路”合作的初心,是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沿线国家开展合作,助力其发展经济、摆脱贫困,这恰恰是后者最需要的人权。

世界银行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一带一路”倡议将使相关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倡议全面实施可使3200万人摆脱日均生活费低于3.2美元的中度贫困状态。

另据统计,截至2021年10月,中国已与140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过1300亿美元,大批合作项目成功落地,有效促进了有关国家和地区民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

以“一带一路”标志性工程——中巴经济走廊为例,从2013年启动建设至今,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使巴基斯坦从电力短缺国变成电力富余国,为巴基斯坦增加250多亿美元直接投资,创造7万多个直接工作岗位。除此之外,中老铁路全线开通运营、匈塞铁路建设有序推进、比雷埃夫斯港运营良好……一批“一带一路”重大合作项目建成和实施。与此同时,一批“小而美”的农业、医疗、减贫项目相继落地,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咨委会专家刘昕生指出:“‘一带一路’倡议就是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共商共建共享来实现沿线国家的共同发展,为人权的享有创造必要的条件和基础。”

回顾过去,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5次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积极为世界人权事业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展望未来,中国将坚定不移走符合自身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继续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