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承租大鹏新区一块近2000平方米的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仍强占土地拒不搬离,还拒绝交纳租金。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法院果断采取腾退土地房屋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将这个非法占用土地的“钉子”拔除。
2002年,南澳某公司将一块集体土地出租给廖某用做临时停车场和货场。在合同履行期间,廖某未经同意,在土地上违法搭建低矮简易的工棚和其它建筑物,然后招揽社会人员及部分晒鱼户入住,违法收取租金。因疏于管理,场内易燃物品杂乱堆放,且人物杂处,污水横流,居住条件十分恶劣。
租赁合同到期后,廖某依然非法占用着这块土地,既不搬离,也始终拒绝缴纳租金。南澳某公司向法院起诉,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廖某自行拆除违建搬离此地,并支付占用费用。但廖某置若罔闻,强烈对抗,拒不迁出,工棚内外堆放了大量生活用品和其它杂物,用电用气也很不规范,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另据了解,涉案土地已纳入大鹏新区南澳城市储备土地范围,廖某未在规定时间内腾退交付涉案土地,不仅严重侵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大鹏新区城市更新项目整体工作的推进。南澳某公司遂向龙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事关场内人员和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岗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摸排、调查,与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及相关社区、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开会协调,积极推进案件执行,并制定了周密的腾退预案。
6月24日,龙岗法院联合多部门依法开展腾退土地房屋强制执行专项行动。经执行人员现场再三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廖某及其他居住人员终于意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表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自行清退。与此同时,针对部分租户提出的保障两名学龄儿童居住及教育权利的合理诉求,龙岗法院及南澳办事处经积极协调,提供临时过渡住所给学龄儿童家庭居住,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至当日下午5时,执行工作人员将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施工队伍随即展开建筑物拆除清理工作。至此,阻碍大鹏新区城市更新项目的“钉子户”被拔除。(通讯员 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