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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恢复性司法理念提升生态保护实效
15年前的改判让142亩山林重获新生
发布时间:2022-06-22 18:13 星期三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李错

  “十几公里外,抬头就能看见,这里的天空完全是红彤彤的,太吓人了。”回忆起2006年的那场山火,重庆市忠县任家镇铁山村的村民们仍然心有余悸。

  2006年10月17日,忠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失火罪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邱天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周心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邱天仕时年64岁,周心龙67岁。同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二人缓刑,二人向法院保证对烧毁山林进行补植。

  15年后,忠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谢钧感慨地说,“现在看来,改判之后的效果确实更好,更有意义。”

  一把山火烧掉了保持33年的“金字招牌”

  2006年8月29日晚,邱天仕、周心龙应邀帮邻村村民收割完稻谷后,急匆匆就往家赶,临出发前,抓了一把麻秆在手上。因天黑路陡,邱天仕将周心龙提供的麻秆点燃共同照明。路上,邱天仕将快燃尽的麻秆尾端随手扔在林区路上。不料路边的松叶、枯草层层叠叠,火苗悄悄地燃了起来。几分钟后,大火在干燥、酷热的林区猛蹿、扩散,整座山头瞬间就被点燃了。

  村党支部书记谭仕良得知后立即向县林业局报告,并紧急组织200多名村民上山扑火。很快,更多的救火人员从县城和附近乡镇源源不断赶来。县委书记、县长迅速赶到一线指挥。直至凌晨3时许,在分片“围歼”之下,凶猛肆虐的大火终于被扑灭。

  火灾过后,原本遮天蔽日、葱茏茂密的周武山林区一片焦黑,惨状令人心惊:142.3亩森林过火,烧掉马尾松林木9424株,所烧林木折合成木材高达258.74立方米,整个山头几乎被烧得光秃秃的。这把火也烧掉了忠县自1972年以来保持了33年的“全国无森林火灾县”荣誉。

  邱天仕和周心龙是在扑火现场被带走的。当晚9点15分,忠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警情便立即前往现场侦查,很快就锁定二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县检察院很快介入此案。2006年10月17日,忠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邱天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周心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希望得到更轻的判决。二审承办人谭卫华回忆说,本案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从传统司法角度而言,不需要改判。而且,包括审判长周进、审判员徐海在内,二审合议庭对一审的判决也充分认可和理解。百年不遇的大旱之中,这样的判决,可能更能触动人们已经习惯33年无森林火灾的倦怠神经。

  事实上,这场火灾也的确在当地影响恶劣。虽然大火凌晨3点最终被扑灭,但全县党政机关干部、武警消防官兵、天池国有林场职工、当地群众近3000人参与了扑救,忠县法院50多名干警也踊跃参加了救火。

  这场大火给所有人留下了异常真切的恐惧感受。所以,一审判决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维持这个判决符合公众的预期。

  二审“大胆”改判不判坐牢判植树

  二审合议庭在多次研究案情之后,却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意见。

  司法从来都不是千篇一律的机械流程,而是纤毫必争、极致幽微的精细工作。二审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反复的斟酌和考量,从司法理念和案件细节上一遍遍推敲,最后终于坚定了大胆改判的意见。

  2006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邱天仕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周心龙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二人保证完成对烧毁山林的补植,巡山护林,积极恢复环境。

  审判长周进说,合议庭基于众多原因,完成了这次改判。首先,当时,中央提出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本案提供了重要指引。其次,我国古代律法中即有恤老的传统,优秀的法治文化应该传承,以缓和刑罚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问题。而且,据当地村民证实,邱、周二人平时为人忠厚老实、非常本分,很值得同情。再次,两名被告人都年过六旬,并非恶意犯罪,确系疏忽大意,主观过错较小。

  对邱、周二人判处实刑,造成的山林损失也一时难以挽回。如果判处缓刑,让二人补植树木,还能对恢复环境有实际贡献。这个胆大的想法和思路渐渐清晰。

  法官到看守所询问邱、周二人是否愿意补植树木。两名被告人都表示愿意植树、将功赎罪,并写下了保证书。周心龙说,虽然树苗一角钱一根,但是他会全力完成植树的承诺。邱天仕全部家当不足500元,周心龙比他更贫穷。但是,他们恢复山林的决心非常坚定。

  15年142亩山林恢复绿色

  2006年12月18日,审判长周进、审判员徐海、助理审判员谭卫华在合议笔录中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走进法庭,当庭宣判。

  徐海回忆说,“如今,在有关环境资源的司法实践中,补植树木、增殖放流等恢复性措施已经成为常态性做法。但是,15年前,要作出这样一个判决,确实是一次拓荒,是需要一些勇气的。”

  为了得到各方对判决的理解和支持,判决之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带队,合议庭前往忠县政法委征求意见。之后,又前往任家镇委、镇政府,铁山村村委征求意见。各级组织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赞同法院的思路和考量。

  两名被告人需要完成补植,这个内容没有写进判决主文。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邱、周二人以写保证书的方式,对补植进行了承诺。一份判决书确定了案件审理的最终结果,但却未必能承载司法的全部内涵。

  本案判决之后,当事人是否完成了补植,合议庭对此非常关注。2007年植树节前夕,邱天仕和周心龙各自带着30多名亲戚朋友,扛着锄头来到山上开始植树造林,他们按照科学比例指导开展种植。任家镇、铁山村40多名领导、干部、职工前来帮忙,村里几乎全部的劳动力都加入到了植树队伍之中。

  周武山山形陡峭、土地瘠薄,石块很多,种树并不容易。当天,一审、二审法官都赶到现场,对植树进行了监督验收。审判长周进告诉邱、周二人,不仅要完成植树,还要日常看护和浇水,保证成活率。同时,还要义务巡山护林,以自己的惨痛经历,告诫山林周围的村民、路过的群众。

  判决后第四年,一审法院向二审法院反馈,两位老人完成了补植任务,成活率也达标了。大家都终于放下心来。然而令所有人都深感意外的是,老人的植树行动并没有就此停下。山上还有一些裸露的土地没有完全恢复,树还没有长大,他们觉得自己的任务还不算完成。

  如今15个年头过去了,这片山林恢复了当初的郁郁葱葱。周心龙老人于2021年去世,邱天仕老人语言表达已经不太清晰,他们用余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在铁山村、在任家镇,一片山林从烧毁到重现的故事流传开来,警醒着当地人守护好身边的绿色。在市林业局对区县林业局的目标考核中,忠县已经连续五年获得第一名。

  恢复性司法理念已成环资审判趋势

  今年植树节,邱天仕老人由于年事已高,住在敬老院里,再也无法植树了。但是,他看着村民们上山植树,还是会喃喃地说着“栽树啊,要多栽树啊”。今后,重庆法院将他植树的地方打造一片“法官林”,让“老人与树”的故事教育和影响更多的人。

  邱天仕、周心龙走出看守所的第二年,贵州清镇法院、福建柘荣法院也开始尝试“复绿补植”做法,恢复性司法理念渐渐在全国环境司法领域推广开来。最高法院环资庭成立后,在相关环境资源审判指导性文件中也多次强调这一司法理念。

  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推行也伴随着重庆法院环资审判日趋专业化的过程。2016年,重庆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三级法院纵向全覆盖和审判区域横向全覆盖的审判组织体系。通过开展“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方式,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局面,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据统计,2021年,重庆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67件,入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国首位。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