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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效能助力生态环境品质提升
发布时间:2022-06-22 18:09 星期三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焦艳

  作为较早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南京检察机关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内容,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延伸链条开展预防性环境公益保护,及时消除可能损害公益的重大风险,推动从源头解决公益损害问题。

  采挖23株“植物活化石”

  赔偿4万余元生态损害费

  “我真没想过,在山上挖桫椤和金毛狗卖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站在被告席上的黄某露出悔恨的表情。桫椤、金毛狗蕨,虽然很多人不清楚是什么种类的植物,但有人却在它们身上打起了发财的主意。结果“发财梦”破灭,还给自己带来三年有期徒刑,同时被判令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4万余元。

  这要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说起。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黄某在四川某地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桫椤14株、金毛狗蕨9株,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给栖霞区刘某等人(另案处理),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706元。

  黄某在网上销售桫椤等濒危植物案发后,栖霞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时发现,黄某非法采伐、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可能涉及环境侵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遂及时立案,围绕是否构成破坏生态资源、对物种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害等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由于案件在全国鲜有判例,该院为此邀请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南京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专家就桫椤价值及繁育方式展开讨论认定,涉案的桫椤及金毛狗蕨均为野生来源,提出对桫椤以主干高度和年限、对金毛狗蕨以长度和年限为标准认定价值。受该案启发,栖霞区检察院对辖区内花卉市场等地主动开展桫椤销售情况摸排调查,发现部分市场仍有野生桫椤等植物出售,遂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联合主管部门对辖区花卉、宠物等市场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促进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态综合治理。

  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云认为,该案另辟蹊径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践行检察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是南京创新探索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机制,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当下公益保护路径已呈现出从“治已病”向“治未病”发展的趋势,检察机关开展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应更加丰富。

  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

  积极寻求公益诉讼最优解

  六合区作为本地农业大区,农药使用量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如不妥善处置,将成为污染环境的重要因素。六合区院干警在依法履职中发现,当地农药废弃包装污染问题严重,除多家农资经营者未依法回收处理因素外,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被随意丢弃,对农田环境、农产品质量等带来安全隐患。

  为提升公益诉讼质效,六合区院采用检察建议、磋商会议、检察听证多种办案模式,与多家行政机关开展沟通协调。同时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整治、联合宣传等活动,促进群众环保意识提升。该院多次跟踪落实整改,推动行政机关出台管理制度,实现废弃农资长效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提升检察履职深度,要注重从案件表层事实中透视内在实质性问题,以个案为切口,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全面推动问题的综合整治,做好公益保护‘后半篇文章’。”梁云说。2021年11月,南京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会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共建南京八卦洲生态修复基地,合作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通过内外联动、区域协作、协同发力,全市共建立生态修复基地8个,涵盖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功能,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网络。

  搭建平台用好“外脑”

  助力办案提质增效

  南京作为全国重要的科教中心城市,全市共有高校53所、大量高水平科研院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专业性强,仅靠检察机关办案难度大,线索发现、鉴定评估都是难点,如何用好南京强大的科研力量,则是检察公益诉讼需要考虑的现实问题。为补足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专业知识领域的短板,南京市检察院出台《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聘请南京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151名,聘请“益心为公”志愿者125名,作为公益保护的“外脑”“智库”,在监督的同时助推检察工作,不断扩大公益司法保护“朋友圈”。

  以“4·10污染环境案”为例,该案由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督办,主要犯罪行为系一污水处理企业往长江内违法排放废水、有毒有害物质等。为精准给污染物排放定性、定量,鼓楼区院专门委托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组织实地勘查、专家论证100余人次,出具阶段性鉴定意见6个,最终计算出涉案企业利用暗管向长江违法排放高浓度废水28.46万立方米和含有危险废物的混合废液54.06吨,且还使用篡改在线监测仪器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向长江偷排含有毒有害成分污泥4362.53吨及超标污水906.86万立方米,造成的生态损害赔偿费用为4.7亿元。该案为全国迄今索赔金额最大公益诉讼案件,同时探索性提出“现金赔偿+替代性修复”,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根据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及江苏省院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南京市院集中管辖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自2021年8月以来,共受理省内其他市院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0件,案件类型既有传统的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更辐射至外来物种入侵、捕杀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等领域,公益保护维度进一步延伸。下一步,南京市院以集中管辖为契机,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通过大量的办案实践,在办案中不断加强办理流程、起诉标准、法律文书、出庭应诉等方面的规范,带动全省的公益诉讼队伍和办案规范化建设,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南京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