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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厢区检察院:警惕非法集资盯上老年人的“养老钱”
发布时间:2022-06-22 09:42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蔡振武 林丹丹

非法集资1583万余元人民币,236名老年人受骗。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依法对吴某镭提起公诉,经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被告人吴某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4月26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上诉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2011年8月-2014年11月期间,被告人吴某镭伙同吴某举、孟某、姜某(均另案处理),李某、李某言(均已判刑)先后在禹州、莆田、上海注册成立多家公司,对外宣传为“河南某某实业集团”,并由吴某镭担任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开展。公司不仅配备办公场所,更招聘数名业务员,硬件设施全套安排,目标明确,分工到位,策划周密。

被告人吴某镭等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公司需要扩大经营规模为由,虚构项目,安排业务员到公园、街道等人群密集,尤其是老年人较多的场所发放传单进行宣传,并在高档酒店组织召开推介大会,现场宣传公司历史悠久、资金雄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及巨大的经济效益,并现场发放小礼品。最后,对于有投资意向的老年人,以出国旅游、外地考察等为诱饵赢取信任,大量吸收资金。经统计,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吴某镭等人共计向251名人员非法集资1583万余元人民币,其中造成236名老年人经济损失1526万余元人民币。

检察官提示:老年人群体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不要贪图小利,警惕非法集资陷阱,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投资理财要找正规渠道,切勿盲目跟风,应多考察、多咨询、多查验,防止陷入骗子的套路。

责任编辑:张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