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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预售”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2-05-26 16:57 星期四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邓玉杰 整理

  “请问是下单了才开始种棉花吗?”“预售长到什么程度?你春天买的衣服,夏天才到。”近日,一则吐槽网红店超长预售的视频,再度成为热议话题,网友纷纷表示电商平台的服装预售时长愈发离谱。

  近些年,网购出现了一种新的消费模式——预售。商品预售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销售模式,其最初主要适用于一些制作繁杂的商品或首发上市的新品,可以帮助商家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避免大量库存积压。而眼下,商品预售模式已逐渐出现了异化趋势:不仅预售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多,预售期也越来越长。在许多电商平台,“30天预售”“45天预售”的标签随处可见,这种超长预售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超长预售”属于不公平经营行为

  实际上,在每年的双十一、双十二、元旦等促销活动之前,各大电商都会推出预售活动,而参与的消费者也不胜枚举。对于消费者之所以能够接受预售,评论员史洪举分析,一方面可能是该商品是最新颖时尚的产品,如比较流行且紧俏的服装;另一方面可能是预售商品价格相对较低。

  据江苏省消保委微调查显示,各大网购平台均存在预售行为,而其主要问题之一就是预售时间长、超时不发货问题遭吐槽,相关微博话题登上热门榜。对此,江苏省消保委认为,超长预售虽表面进行了告知,但实际上利用经营优势地位将产品背后的库存成本、时间成本转嫁给了消费者,属于不公平经营行为。

  商家超长时间发货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许东律师表示,如果商家有明确的发货时间提示,一般来讲不认为商家有违约或违法行为,所以消费者对该超长发货时间不满意,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并无其他正当理由申请商家赔偿。不过,当消费者遇到商家单方面更改发货时间,商家的行为则属于严重违约行为。

  “超长预售”问题频出

  “超长预售”其实是一种大数据思维,积累数据为生产经营者作决策时提供参考。但随着“超前预售”应用范围的扩大,产生的问题随之增多。一方面,预售时间越来越长。据调查显示,如今的电商平台,大量网红店铺成衣服饰的预售期普遍在25天至30天左右,有的预售期甚至长达2个月。顾客选择电商购物,原本是看重其方便快捷,结果却变成了“下单付款操作便捷,等待收货遥遥无期”。另一方面,较长的预售周期带来了诸多售后难题。商家预售不告知、无故延迟发货时间,预售期间随意取消订单等现象也时有发生。甚至还有商家利用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提出了“预售商品不退换”“预付金不退”“不接受中差评”等不合理要求,将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了消费者。

  对于“超前预售”愈演愈烈变成“超长预售”并引发诸多问题,评论员刘硕认为,究其根本,源于监管方面存在短板。他说,一些企业确实存在因疫情因素导致的生产跟不上、预售时间相对延长的现实因素,但对于预售时间延长调整应当有据可循、有所约束。因此,面对市场上肆意拉长的预售时间,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对电商预售时长加以细化管理,不能放任其野蛮生长。除此之外,电商平台也应及时调整预售商品的售后管理机制,不能让预售机制成为消费者权益流失的缺口,切实扛起平台的监管责任,方能促进产品预售的良性合规发展。

  史洪举分析,目前,“超长预售”之所以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主要在于既无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预售行为,也无行业规则来约束商家,仅靠电商平台自行制定的预售规则,显然无法遏制商家的盈利冲动。可以说,在现行预售规则体系下,商家属于完全的受益方,基本上没有任何风险,消费者则承担着无法准时收货、货不对板等较大风险,显然极不公平。

  亟待规制预售模式

  “商品‘超长预售’不该成为商家肆意宰割消费者的工具。”史洪举表示,如预售商品不是定做商品,消费者依然享有7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依旧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他认为,相关部门有必要出台科学合理的预售规则。如设置不超过30日的发货期限,自消费者付款之日30日内不发货的,商家应当承担退款并支付消费者损失的责任。同时明确消费者享有与购买其他普通商品同样的7日无理由退货权等权利,不因预售商品而减损其应有权利,进而让商家诚信经营,重视消费者体验,不再总是想方设法打着“预售”旗号欺负、宰割消费者。

  针对电商“超长预售”现象,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特约高级研究员陆泽倩表示,商品可以预售,但品质和服务绝不能透支。商家希望实现成本风险最小化,但不能跟消费者“玩套路”,更不能凌驾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上。针对一些商家标榜最低价却不履行承诺的虚假宣传,以及打出“预售订金不退,商品不换”等霸王条款,消费者更应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行业监管和相关法律的出台落实必不可少,既要对平台和商家进行刚性约束,切实压缩其猫腻空间,也要为消费者的权益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对盲目预售和一味延迟发货的商家不能恣意纵容,要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准入黑名单机制。

  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易志鑫表示,并不是“存在即合理”。他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超长预售”问题引发的纠纷,要保存好维权的凭证,与商家进行协商,如有需要可向当地或者平台所在地的消协组织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