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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障对象“强占”公租房 重庆璧山法院强制腾退
发布时间:2022-05-07 17:24 星期六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尚国峰

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强制腾退璧山区芋荷苑一套公租房,以强制执行力促进公共资源有序流转使用,为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据了解,2019年3月,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现改制为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与唐某某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由唐某某承租位于璧山区芋荷苑一期3栋的一套房屋,合同未约定共同承租人,2020年10月,唐某某去世。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死亡且无共同居住人,合同终止。但唐某某去世后,其子吴某甲、吴某乙一直占用并使用该房屋长达一年之久,且未缴纳房屋租金。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遂将吴某甲、吴某乙起诉至璧山法院,要求其退房并支付居住期间的使用费用。

璧山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吴某甲、吴某乙向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返还房屋并支付居住期间的使用费用,但判决生效后,上述二人仍拒不退房,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遂向璧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法官吴德斌收案后,立即与被执行人吴某甲、吴某乙联系,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多次沟通无果后,璧山法院发布限期腾退公告,直到公告期限截止,被执行人仍然无动于衷,璧山法院便决定强制腾退该房屋。

当天上午9时许,吴德斌带领法官助理、法警来到芋荷苑小区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在社区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现场群众的见证下,专业开锁人员将房门打开,执行干警当即对屋内物品进行了视频取证、现场清点登记,由搬家公司将登记物品搬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存放,并告知被执行人及时领取。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严肃执法、文明执行,现场秩序平稳有序。房屋清理腾退完毕后,吴德斌将新换锁具的钥匙现场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强制腾退行动顺利完成。

“法院这次执行行动是对国家惠民利民政策的强有力保障,有力捍卫了民生权益。”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此次行动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房屋腾退后会及时租赁给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的家庭,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权益。

下一步,璧山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打击拒执行为的力度,捍卫司法权威、保障民生权益,全力营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