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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执法“引擎” 树立法治“标尺”
河北公安推进法治建设深化执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28 14:49 星期四
来源:法治参考

  编者按: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坚持不懈地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无论是在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和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上,还是在权力运行、管理监督和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上均有了明显提升。本刊选取部分省份工作经验予以报道,供读者参考。 

  本刊记者 周宵鹏

  在自助报案终端前,使用身份证按照提示进行操作,短短几分钟就完成了报案登记、提交证据材料、获取报案回执。近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吕建江综合警务服务站,本刊记者看到一位市民使用自助终端进行网上报案的过程,简单方便如同使用ATM机一般。

  “通过在全市派出所、警务站设置的自助报案终端报案,既省去了群众排队等待的时间,又能杜绝人为不接受报案材料的现象发生,基层公安办案执法更加规范透明。”吕建江警务站主任王永辉对记者说。

  近年来,河北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抓手,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公安机关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取得明显提高,持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提升法治素养锻造过硬公安铁军

  2020年8月,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全程参与办理此案的隆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案审中队中队长刘会群和同事参加了庭审。

  “通过参加庭审,我深刻体会到了规范化执法带来的好处,感受到了规范的办案程序和环环相扣的证据材料在庭审中的重要作用。”参加庭审后,刘会群感触颇深。

  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水平,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治本之举。在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河北公安机关把参加庭审旁听作为法制教育培训的重要环节,积极组织民警旁听侦办案件的审判,利用庭审检验民警办案质量,从而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

  “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力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一直是河北公安机关不懈努力的方向。”河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北公安机关在全力提高民警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的同时,始终紧紧抓住执法能力建设这一根本,紧贴实战、创新形式,不断强化执法实战能力培训,将规范执法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中。

  近年来,河北公安机关连续出台一系列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文件,提出相关具体可操作的任务目标,让监督体系更加完备,让严格执法更有保障。同时,河北省公安厅法制部门强化法治保障,为民警执法提供办案指引和操作标准。

  河北公安机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尤其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执法办案民警全部配齐配优执法记录仪,执法“六必录”系统建成率100%,除案件性质和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外,所有案件办理一律通过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在网上进行,有效规范了执法活动。

  因地制宜创新执法办案管理模式

  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是河北公安机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重大举措,河北省公安厅为此专门制定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规范》。

  2020年6月,河北省公安厅就扎实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按照“集约、高效、专业、规范”总要求,以“五区”(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合成作战区、办案联动区)划分为基础,以科技信息为支撑,以完善机制为保障,切实打造“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过程监督”的执法办案场所,实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

  据统计,河北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计划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66个,截至2022年2月,全省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52个,建成率为91.6%。中心自建设运行以来,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11.5%,公安执法质量考评优秀案件比例提升10.2%,重大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全省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显著提高。

  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因地制宜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创新性提出“5+10+N”的新模式,实现受案立案、审查人员、审核审批、监督管理等“一站式”办理。

  为了紧贴一线实际需求,信都分局将审讯辅助、文书邮寄代办、物价评估代办、保证金交纳代办、核酸采集代办等22项代办服务纳入“办案超市”,供办案单位按需选用,为基层民警切实减负;推出“可视化远程取证”功能,实现办案(协作)、取证过程智能留痕、取证结果智能传输,减少民警路途奔波;推出“警医共建醒酒室”功能,进一步规范涉酒警情处置,会同医院打造醒酒室,共建警医联动合作机制。

  2015年,石家庄市公安局在河北省率先试点受立案制度改革,成立了市县两级案件管理中心,经过几年的长足发展,受立案制度日趋完善,形成了执法监督完整闭环,促进民警执法更加规范高效,通过制度约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石家庄市公安局在全市470个接报案场所公示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收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的工作要求。同时,该局将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密结合,重点解决有案不受、应立不立、挂案不查、压案不结等执法突出问题,对全市公安机关近年警情(案件)进行逐一梳理、筛查,最大限度减少因涉案执法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和群众满意率、安全感不高的问题。

  同时,针对有案不受、受案不核、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石家庄市公安局全面推行警情三色处理模式,对接报案、受立案进行全要素、全流程网上流转,实现了受案立案规范化的智能辨识、及时纠错和动态管理。

  强化信息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2022年1月,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成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运行,着力解决涉及受立案、侦查取证、行刑衔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警情违规消化、案件体外循环、非法取证甚至执法犯法等违法情形,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监督效能。此后,致力构建新型检警关系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河北各地陆续成立。

  事实上,在此之前,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已积极探索检察引导侦查新模式,全力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建设,成立了28个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在河北省率先实现了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监督的全覆盖。

  据了解,保定各派驻检察室在监督过程中,改变了以往单纯纠正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做法,通过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实实在在地帮助公安机关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共同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

  “派驻检察室就像一个温度计,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良性互动的关系,又接地气、聚人气、贴民心,可以充分知晓百姓冷暖,并将百姓冷暖及时反馈,使公安执法更顺应群众期待,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保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郑建军说。

  完善外部监督的同时,河北公安机关持续完善机制,着力提升内部执法权力制约监督效能。河北公安机关成立省市县三级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化“阳光警务”机制改革,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全面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管理,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23类突出问题。

  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软硬件建设缺一不可。河北公安机关研发运行“执法集成管理平台”,将关键执法要素和所有执法环节纳入监督管理,做到执法风险自动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提示,逐步实现监督管理工作系统化智能化。

  河北公安机关还研发“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将相关执法办案信息从公安网定向推送到互联网,在全国率先向社会公开全部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和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向控告人、被害人等特定对象公开54类警情处置和案件办理信息,满足案件当事人查询警情和案件需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