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俞冲 龚春燕
4月14日下午,法官陈烨当庭宣判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五名被告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七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其中一名被告人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冷某因该案被依法逮捕,羁押于看守所。当庭宣判缓刑后,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法院立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办理相关取保候审手续,并提前通知冷某家人前往看守所接人回家。
从看守所被释放后,冷某的回家之路并不容易。
案发前,她和丈夫暂住在山西省吕梁市,接到法院的通知后,冷某的丈夫准备来接妻子回湖北省老家。
但因吕梁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冷某的丈夫在出发前又突然联系法院无法出发来接冷某,而冷某老家的亲属因年纪较大,未出过远门,也无法到长兴接人。
“她身份证丢失了,手机作为作案工具被没收了,身上也没什么现金。”长兴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书记员龚春燕在案件宣判后前往看守所衔接释放工作时,了解到冷某的实际困难,赶紧打电话给承办法官陈烨。
“这事我们得管!”陈烨在电话里说。尽管案子审结了,但两人合计再多做一步,在咨询过长兴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相关出行规定,以及向领导汇报后,两人决定帮冷某回家。
冷某没有身份证不管是住宿还是购买车票都不行。当天下午,法官陈烨和书记员龚春燕先带冷某到长兴县城东派出所,由于冷某是外省籍人员,又无湖州地区暂住证,无法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只能让派出所特事特办开具一份身份证明。
“先带她去做核酸检测吧。”陈烨和龚春燕随即带着冷某前往医院的核酸检测点,通过与医生沟通解释后,冷某完成了核酸检测。“要不你们陪着,我连医院的门都进不去!”冷某说到。
三人又前往通讯公司营业厅,准备为冷某办理手机卡。“我们跑了两家营业厅,但都因为冷某是外省的,又没有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在长兴申请办理新的手机卡,也不能办理补卡手续。按照规定,她必须回户籍地申请办理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后,才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营业厅办理相关事项。”
陈烨为了让冷某顺利回家,他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新的手机号码,并自费购买了一台手机,供冷某在返乡过程中使用。
“你到时候就用这部手机联系家人,到了户籍地安顿好后再给我们打个电话报个平安。”陈烨对她说到。同时,他还让冷某签订承诺书,明确告知其手机和号码作为临时所用,务必不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她到家重新办理手机号码后再及时寄回。
他们又赶往高铁站为冷某购买了回程的火车票。办理好这些事后,两人买了一些生活物资后,送冷某去酒店安置。
第二天上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冷某抵达长兴县高铁站,经历过前一天的波折,终于成功踏上了回乡之路。看着冷某转身挥手告别的笑脸,龚春燕既感慨又觉得很满足。
傍晚的时候,陈烨接到了冷某的电话。“陈法官,我到家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感谢,但是有一点你放心,我在家一定会遵纪守法,好好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