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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秀:在秤上称良心的模范法官
发布时间:2022-04-20 14:09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人物简介】

陈志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她二十多年如一日,勤学上进,爱岗敬业,公正司法,清正廉洁, 2014年被评为青海省优秀法官,201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8年被评为青海省人民满意公务员,2019年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202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我到法院工作的时候,父亲告诉我,‘法官是个在秤上称良心的职业’,这句话是我职业生涯中的警示语,从我紧握拳头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当我手抚宪法宣誓成为一名法官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肩负着沉甸甸的责任。”陈志秀说。

当法官二十多年,她所承办的案件,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拿到赔偿款的当事人激动地说:“陈法官,真是党的好干部,处处为我们老百姓着想。”败诉的当事人服气地说:“陈法官,虽然我败诉了,但我服气,不只服你办的案子,也服你这个人。”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正是陈志秀毕生的追求,她因此被誉为“铁案法官”。

社火是一种庆祝春节的传统庆典活动,也是青海、甘肃等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志秀曾审理青海省大通县下庙村117名社火队员诉某音像出版社著作权案。这起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民著作权案最终调解结案。当天晚上,陈志秀和其他同志冒雨赶到下庙村,挨家挨户将赔偿款发放到农民手中。8月的高原,秋风如霜雨似针,忙完已经是半夜两点半,大家冻得手连笔都快拿不住了,村干部给大家煮了洋芋暖手。这个过程一直深深地存在于陈志秀的脑海里。

“我是农民的孩子,我不能忘本。”陈志秀常说,有些人一辈子可能只会进一次法院大门,一案不公,就会改变一个人对公平善良的评价标准,会丧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法治的追求,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当事人身份高低,在每一案的处理中,我们都要精心、细心、耐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视频剪辑:李唯祎)


责任编辑:冀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