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筑牢绿水青山司法保护前沿阵地
发布时间:2022-03-28 17:03 星期一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申东 通讯员 王晓鹏

  从2021年1月1日起,宁夏以“一河两漠三山”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案件正式实施跨行政区划的集中管辖,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在一年多的司法实践中,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选配精干力量组建专业团队,设立“巡回审判点”,筑牢绿水青山司法保护前沿阵地;建设生态修复示范与司法教育“两基地”,践行传播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进技术专家智库建设,建立涉环境资源重大刑事案件会商制度,专业化审判能力不断提升。这些工作亮点也写进了宁夏高院的工作报告,在今年两会上,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肯定。

  设立巡回审判点减轻群众诉累

  2021年10月19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公开宣判一起涉及百万元的非法采矿案。该案中被告人徐某某经人介绍,与被告人房某签订“煤炭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人房某将其曾经承包的位于贺兰山下大磴沟区域某煤矿(已无开采承包权)的煤炭交由被告人徐某某开采。2017年3月,被告人徐某某与被告人王某商议后,由被告人王某雇佣机械,在协议约定的地点私自开采煤炭。后被告人徐某某、王某将开采的煤炭销售给案外人获利102.2498万元。破案后,追回全部赃款,经公安机关委托鉴定,三被告人非法采矿行为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需要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20余万元。

  经审理后,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房某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王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各处罚金5万元。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案在庭审和宣判时,邀请了部分行政机关、群众等参与旁听,以就地办案释法形式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片”的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诉累,2021年,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分别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通过巡回审判,目前已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常态化巡回审判模式。

  案件审理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

  2021年9月18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高某某等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审理过程中,经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主持调解,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与三被告人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由三被告人依据第三方咨询公司出具的《盐池县王乐井乡王吾岔村砖瓦用粘土矿临时使用草地植被恢复项目实施方案》,于三年内共同对占用的盐池县王乐井乡王吾岔自然村草原159.5亩进行修复,修复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百分之四十以上;如无法修复,则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28.71万元,鉴定费用由三被告人承担。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这起典型案件体现了该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刑事处罚的同时,督促其主动治理被污染的环境、修复被破坏的资源。2021年5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共41万余元。

  同时,针对部分环境资源案件中受损害的生态环境难以修复,甚至不可修复时没有替代场地,被告人支付的环境修复资金处于休眠状态这一现状,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结合跨区划集中管辖的地域特征,在经过多轮调研、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分别在银川、吴忠、石嘴山三市拟定4个意向性生态修复与司法教育基地。同时与自治区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联合形成《关于生态修复与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方案的报告》呈报高院党组,得到了充分肯定。

  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库

  2021年11月23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在宁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举行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聘任仪式,首批聘请21名专业范围涵盖干旱区环境变化研究、沙地保护、土壤开发利用、林业研究、水质监测、矿山恢复治理、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保护等多个领域的专家,进一步提高环境资源审判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专业性。

  聘请21名专家的原由还得从一起案件说起。

  2021年7月28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在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15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郭某甲等6人在共同承包的草原上,通过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进行开垦,致使原有植被被破坏,土壤沙漠化严重,草原用途发生改变。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均对被破坏草地植被鉴定意见提出异议,认为鉴定时间为冬春交替之际,不能客观反映被破坏草原植被情况,并且当前被破坏的草地上已经重新生长植物,属于破坏草地已经实现修复。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经合议庭评议后,决定中止审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法官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咨询,得出结论:该案属于开垦草原进行农作物种植,使用农机对草原进行了深翻,毁坏行为与季节性特征及气候特点无关。当前破坏草地生长的为灰蒿等多年生草本植物,对草原土壤可以起到一定的防风固沙作用,但起不到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的作用。被破坏的草原原有植被沙冬青、骆驼刺等属于多年生灌木类植被,根系深,耐性强,是宁夏中部干旱草原的先锋树种,对草原土壤可以起到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的作用,需经过几十年甚至百年生长才能达到被破坏时的状态,因此不能认定涉案草原已经得到了修复。

  在第二次开庭审理时,法庭当庭宣读了鉴定意见,得到了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认可。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审理结束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进一步认识到环境资源专家对提高环境资源审判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专业性的重要意义,应加快环境资源专家参与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指导、咨询和辅助的制度化建设。三个月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向21名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颁发了“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聘书,正式建立起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库。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