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潘思婷
近年来,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构筑校园维稳工作“安全网”、织密妇女儿童权益“防护网”、构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网”,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因成绩突出,清城分局日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据介绍,长期以来,清城分局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与警务工作相结合,全力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构筑校园维稳工作“安全网”。
清城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通过定期到校园开展防暴演练指导活动,加强对涉校园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近两年来共开展校园防暴演练100多场(次)。
坚持落实“护学岗”机制,调度辖区校园周边巡逻警力保持在每日500人次以上,规范“三见”(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工作措施,确保校园安全。同时,清城分局还联合区教育局制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和中小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整治等方案,内外防护相结合,全方位完善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严格落实“1、3、5分钟防控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效能和快速反应能力。
实践中,清城分局还紧密结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3+2”“护苗”等专项行动,织密妇女儿童权益“防护网”。清城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建立了从城镇到农村、从机关到基层的整体工作网络,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警情,实行警种联动、优先调度、优先处置,严防各类家庭暴力案件发生。
清城分局联合工商、文化、城管等多部门对校园周边开展“扫黄打非”和“净土护苗”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学校周边互联网营业场所、各类电子游艺、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杜绝有害出版物及不良信息侵袭未成年人。
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清城分局创新防范模式,构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网”;积极推行“法治副校长”联络模式,由辖区校园颁发聘书,公安机关派员担任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幼儿园法治辅导员,定期组织交通安全进校园、禁毒宣传校园行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交通安全和拒毒、防毒意识;每年对辖区内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组织法治教育课在200节以上,接受教育的学生达到64000多人次;每年举行警营开放日,邀请未成年人到辖区派出所、戒毒所和分局机关大楼参加进警营活动,通过“零距离”接触,提高未成年人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