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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法院+”筑牢反家暴司法屏障
发布时间:2022-03-17 14:50 星期四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张雪泓 见习记者 白楚玄

  因被滕某长期辱骂和殴打,滕某88岁的婆婆、30岁的儿媳和3岁的孙女一起向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密云法院根据调查情况,在公安机关的协力配合下,及时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保护了遭受家暴的祖孙三人。为了保护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这份人身保护令突破了夫妻范畴,向遭受家暴的其他家庭成员签发。

  据了解,2021年,密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1份,位列北京法院第一。为及时高效保护家暴受害人,密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建立“法院+公安”“法院+妇联”“法院+镇街”“法院+心理工作室”联动工作模式,形成整体合力,营造“零容忍”的反家暴社会氛围,筑牢反家暴司法屏障。

  因案施策 最大限度保护家庭成员

  “父子笃,兄弟睦,夫妻和,家之肥也”,家庭和谐有利于家人的身心健康。同样,一旦家庭出现施暴者,将严重危害婚姻家庭关系,甚至扰乱社会秩序。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官,我从7年前就开始被丈夫家暴,现在我决定起诉离婚。起诉后,我可能会再次面临家暴,我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起离婚案件的案情沟通过程中,原告王某向密云法院承办法官求助。

  原来,从2009年起,王某就被丈夫孙某施暴,王某的亲属也被辱骂和威胁,王某身心都受到严重伤害。然而直到2016年5月,时隔7年,孙某将王某再次殴打致轻微伤,被公安机关拘留罚款后,王某才向密云法院起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审查后,密云法院及时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责令孙某迁出二人住所。

  “我们裁定的措施除了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外,还包括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以及相关近亲属,责令其迁出申请人住所等。如果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居住在一起已经严重威胁到申请人的人身安全,我们法院可以综合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暴力威胁程度作出判断,裁定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密云法院巨各庄法庭庭长王晓芳向记者表示。

  密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琼告诉记者,在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法院会采取较为宽松的证据认定标准,降低家庭暴力事实认定中对“量”的要求,允许法官对事实作高度盖然性认定,即只要证据显示存在实施家暴的可能性就可以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

  联合多部门开展反家暴共治

  2021年3月,密云法院联合辖区公安机关签署《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办法》,按照此项《办法》,法院和公安机关将理顺衔接程序,认真排查家庭暴力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对于加害人经告诫后拒不改正,再次实施家庭暴力且受害人不同意调解的,依法从重处理。

  记者了解到,按照这项《办法》,法院和警方建立了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家暴接处警,畅通家暴投诉渠道,从证据收集、证据固定等方面,实现家暴处置程序无缝衔接。双方将开展联合治理,同时发出告诫书和保护令,实现同步打击惩治。同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梳理涉家暴案件情况,排查不稳定因素。

  “按照此项机制,公安机关在处警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固定相应证据,保存接警录音、处警录像及现场痕迹物证、受害人伤情照片等,对构成家庭暴力行为的,依法予以认定,为我们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奠定基础。我们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同时抄送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由其协助执行。”陈琼向记者介绍,家庭暴力案件往往存在认定难、取证难、保护措施实施难、施暴对象处理难等问题,这时候,法院和其他部门的联动配合就显得尤为重要。

  陈琼称,此项《办法》以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推动建立健全集预防、教育、报警、求助、就医、伤情鉴定、查处等为一体的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行为。

  此外,密云法院还与妇联联合,加强反家暴宣传。同时,充分发挥镇街、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地缘优势,对于已处理的家暴案件,同时向属地基层组织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由其协助执行。对于长期遭受家暴、暴力行为情节严重的案件,审判人员将联合镇街共同上门回访,对受害人进行疏导帮扶,对加害人进行反复告诫,最大限度保障执行效果。截至目前,施暴者无一再犯。

  加强宣传 让她们勇敢说“不”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对家暴,人人有责!如果不幸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说‘不’,积极寻求帮助!”在密云区的“村村响”大喇叭中,时常会听到反家庭暴力宣传内容。这些反家暴的宣传,由密云法院制作,再由各镇妇联将广播稿传送到各村妇女主任手中。此外,在各乡镇政府的电子公告栏中,也时常能看到滚动播出的反家庭暴力宣传内容。

  针对农村地区家庭暴力较为突出的实际情况,密云法院与区妇联联合,将镇村列为反家暴宣传重点区域,大力普及何为家庭暴力以及如何正确应对家庭暴力。

  “很容易听懂,我们一下子就能知道在家里被打了怎么办,也知道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能保护我们。”穆家峪的一名村民告诉记者。

  “‘家暴不是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等错误观念让受害者选择隐忍和默不作声。长期以来,家暴受害人存在‘不会用、不敢用、不愿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我们要提醒他们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勇敢站出来对家暴说‘不’。”陈琼向记者介绍,对此,他们制作了普法宣传系列漫画,依托公益宣传栏、社区(村)网格宣传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普及反家暴法律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形成守法护法意识。

  不止于此,密云法院还对家暴受害人的心理状态给予了大量关注。集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调适和多元调解于一体的“密之语”心理工作室,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判后回访、为遭受家暴案件当事人提供援助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设立以来,“密之语”多次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为家暴受害人提供心理诊疗服务,通过“一对一”心理咨询,帮助受害人重拾生活信心。

  在滕某持铁棍击打祖孙三人案件中,为有效保护受害人,避免矛盾激化酿成惨剧,密云法院专门对滕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干预,挖掘深层次矛盾,对症施策。最终,滕某承认自身错误,主动表示愿意赔偿医疗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人身安全保护令教育、矫治与惩处三重功能。

  “我们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及职能延伸工作中,突出了主动性、联动性、效果性、预防性,着力在释明引导、疏导教育、联动保护、源头预防方面下功夫,以期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陈琼说。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