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特约评论员 焦洪昌
从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可以看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的工作以“依法能动履职”为主线,助推高质量发展、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深化法律监督、注重诉源履职,坚持治检从严,工作重点突出,不少工作都取得突破性进展。
“诉源治理,以检察履职保障高水平安全。”是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亮点之一,作为报告中的一个部分,集中讲述了检察机关如何立足监督办案,从源头防范社会矛盾,减少违法犯罪发生。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最突出的体现,是践行“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具体体现,也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要求的积极落实。
检察机关主动监督,加大办案力度,创新办案方式,又能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标本兼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从整体来看,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63.7万件,同比上升20.9%。但这个办案数字并不是全面的上升,而是“有降有升”:与2020年相比,传统暴力、侵财性案件在下降,而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数量则处于上升状态。检察机关的工作重心逐渐转移至“新型”案件,不再仅仅是个案的纠正、数据的汇总,而是结合个案、类案办理,从一开始便注重源头问题的解决,这是既符合我国国家社会治理的要求,也契合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职能质量和效果的路径。比如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可以促进一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在行政检察监督中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让老百姓从没完没了打官司、程序空转的“迷宫”中走出来,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公益损害问题。2021年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6.9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直接办理跨地域、影响性案件110件。最高检明确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落实“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要求,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极少数检察建议未得到落实、必须提起诉讼的,则努力将案件办成法治教育样本,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主动参与治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和枢纽作用,以检察机关的“我管”促进职能部门的“都管”。在涉及行政检察监督的案件中,2019年至2020年最高检部署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2021年常态化开展,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促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更有效地救济了行政相对人被侵犯的合法权益,也更实质性地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节约了行政和司法资源。
总之,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