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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篇布局显担当 履职尽责有作为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看过去一年人大工作亮点
发布时间:2022-03-09 08:10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两会话法治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

2021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依法履职,担当尽责。

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一年来,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2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0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9件,决定批准双边条约和加入国际公约6件;

一年来,听取审议31个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2次专题询问,开展7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

一年来,邀请150余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列席代表座谈会,200多人次代表应邀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等工作。举办6期专题学习班,共有5824人次代表参加学习。

完善相关法 维护宪法最高权威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和光荣使命。

这一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快“升级更新”,多部涉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的法律迎来修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锣密鼓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地方组织法四部基本法律开展修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审计法等法律修改过程中进行合宪性审查研究,阐释宪法制度的内涵和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紧随其后,3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常委会会议,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

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看来,这是去年立法工作中的一大亮点。“通过‘决定+修法’的方式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彰显了14亿中华儿女维护国家主权、维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坚定决心和共同意志。”

加快立法修法步伐

回顾2021年立法工作,继续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立出“高质量”,立法数量创近年新高,是本届以来立法修法项目最多的一年。

这一年,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印花税法等,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审计法,审议反垄断法修正草案、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

这一年,不断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制定数据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起草并审议通过陆地国界法,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

这一年,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制定医师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食品浪费法、法律援助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改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初次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两次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

这一年,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划定法治红线,制定湿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审议黑土地保护法草案、黄河保护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健全国家治理所急需、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所必备的法律制度,以高质量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马一德说。

实招见实效 监督正确有效依法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

一年来,围绕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保工作、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等报告,专题调研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聚焦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围绕民生开展监督工作,对中医药法、消防法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等报告,切实推动解决短板,有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年来,助推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提速,听取审议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新形势新任务,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为抓手,修订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连续4年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并首次听取审议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国务院审计部门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展了执法检查。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继对大气、水、土壤之后,连续第四年开展生态保护领域法律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首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共有13个省(区、市)的240名代表参加。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副支队长、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去年受邀参加了公证法执法检查。在她看来,“为了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不断地创新执法检查方式。这些新举措拓展了监督渠道,也发挥了代表们的作用”。

支持保障代表履职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报告显示,共有1600余人次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百余篇调研报告。共473名代表参加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的督察和座谈,471名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视察调研、旁听庭审和会议座谈等活动,465名代表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视察和会议。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150余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列席代表座谈会,代表在座谈会上提出的78条意见建议均及时办理并逐一向代表通报。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副院长田春艳去年受邀列席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参加代表座谈会时她提出了一条建议。会后,相关工作人员立刻与她沟通了建议的具体细节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很快就收到国务院相关部委的反馈电话和书面答复。让她更为惊喜的是,去年,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建成,代表可以在网络平台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人大工作信息化和数字化程度的提升,为我们代表履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田春艳说。

厚重报告的背后,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尽职履责、勇于担当。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本报北京3月8日讯  

责任编辑: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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