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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震玲委员:
加大对虚假诉讼打击和惩治力度
发布时间:2022-03-09 08:51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本报记者 王芳 荣悦

虚假诉讼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严重侵害司法权威、扰乱司法公正和公信力。这个问题得到了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的密切关注。

“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追究责任难,导致执法司法成本高,相对而言虚假诉讼的违法成本比较低,虽然现行的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明确规定了虚假诉讼罪的罪名,两高也对虚假诉讼犯罪活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但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看,亟须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韦震玲认为。

为进一步打击惩治虚假诉讼,韦震玲委员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对于虚假诉讼当事人以及参与虚假诉讼配合的有关机构的违法行为,建议人民法院严格依法落实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对于虚假诉讼当事人申请撤诉的,经审查认为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依法不准许撤诉,并依法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二是推动完善虚假诉讼罪的类型化立法,加重相关类别虚假诉讼罪的刑事责任。三是推动完善更严格的司法程序。明确规定涉及虚假诉讼违法行为的案件禁止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四是建议两高组织专业力量对虚假诉讼案件开展专项调研,专题研究导致虚假诉讼产生的社会原因和司法因素,推进对危害司法权威、扰乱司法公正的虚假诉讼问题的诉源治理。

责任编辑: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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