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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男子出狱后诈骗狱友亲人再获刑
发布时间:2022-02-11 16:43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王国清 陈晨

狱友委托他帮忙,他却借机多次诈骗其亲人。日前,柯某因犯诈骗罪被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9年,柯某因犯诈骗罪在福州某监狱服刑,期间认识了一狱友。该狱友得知柯某即将出狱,便将女儿李某的联系方式告诉柯某,委托其帮忙交代女儿把伙食费寄到狱中。

2019年7月,柯某出狱后通过打电话与李某联系,之后频繁找银行卡被冻结、出狱生活困难等各种理由向李某“卖惨”借钱,共计14多万元。

2019年10月中旬开始,李某向柯某讨债。但柯某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为了逃避还债,同时也想继续从李某处获得钱财,便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间先后三个阶段虚构各种理由诈骗李某。

先是虚构其银行卡被冻结需缴纳保证金,然后声称自己把车卖给一个二手车商贩用来还钱,但因疫情原因需交手续费,以及虚构其携带现金被海关扣押为由,让李某添加一个自己编造的银行工作人员的社交账号,随后自己登录该社交账号以取钱需要交押金以及系统出现问题等方式陆续诈骗钱财,共计762918.9元人民币,钱款均被柯某用于日常挥霍。

除此之外,2020年12月,柯某又在长乐区吴航街道某小吃店内,虚假宣传其所在的粮油公司有高额的充值赠送活动,让小吃店老板充值帮其做业绩为理由,诈骗老板人民币11000元。

责任编辑:张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