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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支持起诉为农民工“储蓄未来”
发布时间:2022-01-13 16:00 星期四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黄辉 通讯员 欧阳晶 刘承烺

  工资是提升农民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物质基础。让农民工看到劳有所得、干有所值的希望,收获归属感,目的就是让他们“储蓄未来”。这其中,折射着社会治理的温度,也体现着法律监督的力度。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江西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支持起诉工作,积极推动完善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1月至11月,江西省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700 件,同比上升71.6%,支持农民工起诉541件,同比上升71.1%,助力683名农民工追索欠薪630.9万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奏响民益保障“交响乐”

  2016年10月至11月,陈某、钟某、袁某等5名农民工受张某雇请,在新余市某小区从事泥工工作,工作完成后张某仅支付部分工钱,剩余工钱一直拖欠未支付,陈某等5名农民工多次讨要未果。2021年3月下旬,陈某等5人到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求助,希望检察院能依法支持他们起诉,讨回工钱。

  渝水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5名农民工日常工作繁忙,承办检察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接待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承办检察官在起诉前多次找到欠薪人张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张某承认错误,在清明节前将拖欠工钱一次性付清。收到张某付款后,5名农民工到检察院表示感谢,并撤回支持起诉申请。

  2020年以来,江西省检察院先后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若干措施》《关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明确将深入推进支持农民工讨薪工作作为重点任务。2021年9月,又制定《江西省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指引》,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开展。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可以支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农民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请求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经向有关部门申诉反映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二)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向有关部门申诉反映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

  为此,江西省检察院集中业务骨干成立专门办案团队,负责支持起诉案件的督促指导、跟踪问效和调研总结等工作。赣州、吉安、南昌等地检察机关也开展了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完善内部分工协作,推进支持农民工讨薪工作深入开展。

  江西省检察机关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理念,建立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部门双向移送机制,借助刑事检察部门批捕、起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犯罪案件,行政检察部门密切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优势,凝聚全力办案。

  江西省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省欠治办、劳动监察局等部门的联系,就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达成协作共识,合力推动根治欠薪攻坚专项行动、“迎建党百年、护民工权益”行动落实见效。市、县两级检察院积极与司法、民政、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工会、残联等组织开展联动100余次,会签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意见、建立联席会与案件线索通报移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50余件,共同构筑农民工“护薪”坚固防线。

  延伸职能、创新举措,打好纾困解难“组合拳”

  “春节前帮我讨薪,从申请检察院支持起诉到调解成功只用了14天,真的非常感谢!”2021年2月4日,宋某签订完调解协议后对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

  宋某在一家装饰公司工作。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期间,该公司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宋某工资14万余元。之后,该公司虽然给宋某出具了工资欠条,但工资款却迟迟未发放。年关将至,心急如焚的宋某来到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寻求帮助。

  受理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立即电话联系公司负责人,对拖欠宋某薪资一事进行核实,并积极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宋某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其准备工资账户明细、工资欠条等相关证据材料。

  2021年2月3日,青山湖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申请书,支持宋某提起民事诉讼。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还对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说理,讲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若持续拖欠将构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督促其尽快支付工资。最终,公司负责人承诺于2021年2月10日前和3月15日前分次偿还拖欠的工资,并承担宋某索要欠款期间的相关费用。

  积极促成和解,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江西省检察机关强化访源治理,将矛盾化解、社会关系修复作为更高的法治标准和价值追求。

  在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时,江西检察机关统筹企业发展与员工生存权益的关系,做到既保就业民生又保市场主体,协调拖欠工资的单位与个人协商支付方式,找到解决矛盾问题的“最优答案”,2021年以来促成和解结案226件。

  同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不当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检察机关向劳动监察部门制发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察执法,规范企业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助推社会治理。

  宣传引导、畅通渠道,找准司法为民“发力点”

  宣传引导、多措并举、广泛发动……江西省检察机关找准司法为民的“发力点”,2021年以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运用新媒体普法、印发宣传册、实地走访等方式,线上线下立体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0余次。

  为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西省检察院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遭遇欠薪怎么办?检察机关为您打出“追薪连环拳”!》《出门在外,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了!》等文章,用形象化、通俗化、接地气的方式,把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向广大农民工“广而告之”,该新媒体作品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作品奖”。

  针对农民工欠薪案件,江西检察机关优化受案服务,对所需材料、程序、时限等实行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腿;办案中对群众收集、固定证据材料意识不强、能力较弱的,主动开展调查核实,协助举证,让群众少操心;诉讼后跟踪执行情况,促进案件快办快执,让群众少等待。

  2021年11月,赣州市大余县检察院针对农民工讨薪难的困境问题,以劳动报酬“拿到手”作为讨薪目标,创新性地提出“看、听、查”工作思路,即看清案件的流程走向,选择最合适的切入节点;细听农民工的诉求,选择最有效的执行途径;查找选择支付可能性最大的偿还方式,助力农民工讨薪。

  此外,江西省检察机关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立联络机制,通过走访信访、劳保监察、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发现案件线索287件。对因案致贫、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模式,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2021年以来,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共对131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同比上升495.5%。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