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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案
发布时间:2022-01-11 17:39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晋研

充值话费后注销手机号码就能双倍提现话费,购买购物软件新人号,可以低价购买商品转卖赚取利润,购买不记名油卡,可以享受超低价。这样一本万利的“好事”是不是很让人心动?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

2021年4月初,被告人肖某某在福州市晋安区某花园内向被害人谢某谎称可以帮助其购买“某购物软件新人号”,然后以低价购买某购物网站上商品后高价转卖牟取高额利润,被害人谢某信以为真,被告人肖某某将30000个虚拟的“某购物软件新人号”卖给被害人谢某骗取其33000元。案后被告人肖某某将所骗赃款用于个人挥霍。

2021年4月1日,被告人肖某某在福州市晋安区某花园内谎称可以将不记名油卡低价卖给谢某某,被害人谢某某信以为真,后通过手机银行向被告人肖某某转账22500元。案后被告人肖某某将所骗赃款用于个人挥霍。

2021年4月8日,被告人肖某某在福州市晋安区某花园内向被害人谢某谎称可帮助其通过以五折充值话费而后注销手机号码进行双倍提现,被害人谢某信以为真,后转账给被告人肖某某25000元。案后被告人肖某某将所骗赃款用于个人挥霍。

2021年4月13日,被告人肖某某在福州市晋安区某花园内向被害人陈某某谎称可以帮助其通过以五折充值话费而后注销手机号码进行双倍提现,被害人陈某某信以为真,后转账给被告人肖某某12500元。案后被告人肖某某将所骗赃款用于个人挥霍。

2021年4月14日,被告人肖某某在福州市晋安区某花园内通过某修图软件伪造了其向被害人谢某转账50000元的转账记录,被害人谢某信以为真,后向被告人肖某某转账12000元。案后被告人肖某某将所骗赃款用于个人挥霍。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人民币10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肖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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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