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探索建立完善主办侦查员制度,打击能力和办案水平逐步提升。今年以来,破获案件数、刑事拘留数、提请逮捕数、移送起诉数分别同比上升378.06%、86.20%、60.45%、41.80%,今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分别位居全省108个县(市区)第16位、18位,同比分别上升74位、57位。
坚持选拔高水准。颍州公安分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成立专门遴选委员会,邀请市公安局、区检察院相关人员负责资格认定。通过对侦查员专业知识、侦查技能、办案能力、体能素质、理论水平进行综合考评,选拔精兵强将,组建专业队伍。目前共有主办侦查员23人,占刑侦警力54.8%。
坚持架构高站位。颍州公安分局建立三级侦查员制度,不同级别侦查员负责主办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根据案件类型、复杂程度,局长、分管局长、刑侦部门负责人分别指定主办侦查员,侦查员采取“主办+协办”模式,采取二人搭档、探组、专案组等模式侦办案件,有效提高警力利用效能。
坚持待遇高规格。为激发主办侦查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强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归属感,颍州公安分局采取主办侦查员积分晋级制,与优秀公务员、职级晋升挂钩,优先提拔重用和评优授奖,重特大案件实行一案一奖,真正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日常工作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内外联动方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时时提升、更新主办侦查员专业技能水平。今年以来,共提拔9名主办侦查员,4名主办侦查员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
坚持权责高要求。为强化对主办侦查员的监督管理,分局制定权责清单,明晰各方权责,树立主办侦查员主导地位,赋予案件管理指挥权、侦查决策权。同时扣紧主办侦查员“紧箍咒”,要求其对主办案件终身负责,办案情况随案记录,时刻绷紧法纪法规之弦,凡因主观原因导致刑事错案发生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取消主办侦查员资格。(通讯员 潘书培 陈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