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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花钱消分捞证 被告收钱却没办成事
法院:行为无效返还全款
发布时间:2021-12-24 20:31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俞冲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审理原告易某诉被告严某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因违章被处罚累计三十余分并被吊销驾照,意图通过被告找人以15000元代扣分的方式免除驾驶证被吊销,然后未成功,后原告易某诉请被告严某返还代扣分费用。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查明:2020年5月,原告在被告所开餐馆处就餐时,说起原告的驾驶证因车辆违章扣分太多要被吊销。被告称可让其朋友找人代扣分把驾驶证“保”下来免于吊证,但需要15000元费用。原告出于对被告的信任并向被告支付了15000元。后因原告的车辆违章未处理完毕双方产生纠纷,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案件诉至长兴法院泗安法庭。

庭审中,被告严某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表明自己曾为该事支付可用于抵扣的合理费用。

法庭审理认为,原告驾驶车辆违章本应依法定程序接受处罚,但原、被告却约定花钱找人代扣分避免驾驶证被吊销,原、被告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民事行为。故被告应当返还原告15000元。

法官提醒:交通违法行为太多,驾驶证分数不够扣的时候,有人会找“黄牛”买分代扣,但不管是“买分”还是“卖分”都属于违法行为。“黄牛”代扣分的行为本质上就是让他人伪称是交通违章发生时的驾驶人,是提供伪证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而有买分行为的驾驶员,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