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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郁武:中国仲裁法修订应全面采纳示范法
发布时间:2021-12-03 11:40 星期五
来源:法制网

2021年9月13日,2021中国仲裁周期间的重点活动之一,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举办的第五届“唐厚志大讲堂(TANG Lecture)”在京成功举行,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约一万两千名观众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参加了本次活动。

以下内容是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郁武的发言节选。

下午好,今天非常荣幸作为点评嘉宾参加第五届唐厚志大讲堂的活动,既然是唐厚志大讲堂,我也以一个和唐厚志共事过的同事身份,缅怀一下唐老。

唐老是我国仲裁事业重要的奠基人和开拓者。我自1995年到2005年,在贸仲工作过十年。在贸仲工作的期间,我非常荣幸能够与唐老共事,并聆听唐老的教诲和指导。

我工作的时候唐老已经70岁高龄了,仍然坚持战斗在仲裁的第一线而没有退休。我记得当时的唐老,经常不辞劳苦乘坐国际航班到国外参加国际仲裁会议。

在我们的心目中,唐老就是中国仲裁形象大使。同时他为人也非常的和蔼慈祥。在国际仲裁会议中,他经常代表中国向国际仲裁界发出中国声音。唐老也经常鼓励年轻人多参加各种国际仲裁会议,以向外推广中国仲裁。

唐老所作出的最重要一项贡献,是向全世界宣传推广“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这项中国东方经验。去年唐老已经离开我们,但是他对仲裁事业的执着,对中国仲裁事业作出的贡献,将是我们永远学习的榜样。

本次大讲堂是由来自联合国贸法会的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围绕《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作出的发言。唐老参与了这部联合国贸法会示范法的起草,同时也参与了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的起草,因此,今天的唐厚志大讲堂邀请Anna JOUBIN-BRET秘书长做示范法的主题发言,并且我们这些参会人员对示范法与仲裁法的修改来进行讨论,实际是向唐厚志对仲裁事业所作的贡献的致敬。

下面我谈谈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的修改问题。如安娜秘书长在发言中所指出的,示范法的目的是帮助各国对仲裁法进行改革和现代化。

示范法包括了仲裁程序的所有阶段,包括了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及法院的干预程度以及最后的裁决承认和执行。示范法反映了,全世界各国以及不同法律经济制度,对于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的基本原则以及重要问题所达成的全球性共识。

目前,全球已有85个国家共118个司法区域的国内仲裁立法,基于示范法所制定,其中包括了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欧盟国家、新加坡,以及中国企业经常选择作为仲裁地的国家,包括邻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还有我国贸易交易量比较大国家,包括德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土耳其、阿根廷、智利、南非、伊朗、美国的相当一部分州和英国的苏格兰等国家和地区,它们都是全面采纳了示范法。

目前,国际仲裁界已经把一国法律是否采纳示范法,作为衡量该国仲裁制度是否符合国际化标准的一项重要衡量工具,其也是判断各个国家是否属于受欢迎仲裁地的衡量标准。

示范法是在1985年通过的,2016年进行的修订。我国的仲裁法是在1994年通过,此时示范法通过已有九年。当时示范法的影响力,显然与目前示范法不可同日而语。虽然基于历史条件,当时的仲裁法没有全面采纳示范法,但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示范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包括协议仲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协议采用书面形式、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原则、裁决撤销制度等。同时此时仲裁法里面很多内容与示范法的制度相比,还是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仲裁法自颁布之后经过26年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商事仲裁制度已经深入人心。目前,我国仲裁机构已经有270多家,共计办理过四百多起仲裁案件,案件标的额超过50000亿。

今年司法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仲裁法的修订,成为仲裁界普遍关注和讨论的问题,贸仲也多次组织专家对仲裁法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对于仲裁法修订时应该如何采纳和借鉴示范法,我认为在一些涉外仲裁领域,比如海南、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自由贸易区,在我国法律框架内,可以单独立法全面采纳示范法,以增强中外当事人对中国内地仲裁的信心,提高涉外案件当事人选择中国内地作为仲裁地的机会,以促进我国仲裁实践的国际化。

我之所以提出该建议,首先是由于全面采纳示范法是实现我国仲裁程序和实践的统一,以及与国际实践接轨的需要。目前,虽然我国各地机构仲裁规则内容看起来差别不大,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各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和作法并不统一,致使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就难以对各地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以及机构的仲裁员做到清晰把控,致使仲裁程序难以清晰透明,而损害了仲裁公信力。

我认为,基于全球仲裁实践和制度是趋同和统一的前提下,根据国际经济贸易全面发展以及全球化的必然趋势,目前已经有85个国家,118个司法区域全面采纳示范法,就已充分说明示范法能够适应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社会文化,以及经济和法律制度的需要,因此中国也不应该成为例外。因此,此次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既要与国际做法接轨相统一,也要充分总结、吸收经过实践检验的中国特色经验。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