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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借鉴国际规则修订仲裁法
发布时间:2021-12-03 11:36 星期五
来源:法制网

 近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主办的“唐厚志大讲堂”在北京成功举行。本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步进行,共有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的约12000名观众同步在线参会。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致辞中说,深切缅怀唐老,不仅因为他为中国仲裁事业和国际仲裁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也因为他和老一辈仲裁人艰苦奋斗、勇攀高峰的精神“激励我们后辈奋发有为,感召我们来者砥砺前行”。唐厚志大讲堂自开办以来,始终秉承弘扬仲裁理念,促进国际仲裁文化交流,推动国际仲裁发展,打造国际仲裁交流平台的宗旨,已成为中外仲裁交流的重要平台。  

王承杰介绍说,目前我国正在推进仲裁法修订工作,司法部于今年7月正式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作为我国最早的仲裁机构,贸仲曾为我国仲裁法的制定贡献过诸多规则探索以及实践经验。此次为了使我国仲裁法呼应时代要求,满足发展需要,贸仲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就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意见,多次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士研讨,提交了诸多重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作为特邀嘉宾,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以视频演讲的方式作了主题发言。她介绍了示范法中的主要章节、制度设计及其显著特点,认为示范法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仲裁协议独立性、法院对仲裁程序的有限干预等原则,确立了当事人的基本程序性权利,为公平有效地开展仲裁程序提供了法律框架。  

Anna JOUBIN-BRET积极肯定了我国在仲裁法修法过程中对示范法以及国际仲裁制度的核心原则和理念的吸收采纳,并希望示范法等国际仲裁规则以及实践经验能为我国仲裁法的修订提供有益助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会长、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沈四宝教授说,《纽约公约》以及示范法的颁布,推进了各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日益改革和现代化,进一步促进了国际仲裁的融合。示范法的三个基本精神,即当事人自治性与仲裁权威性相结合、尽力减少仲裁争议解决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机会成本)以及赋予仲裁庭广泛的自主决定权,“值得我国仲裁法在修订中借鉴和学习。” 

 据悉,作为2021年中国仲裁周的重点活动之一,“唐厚志大讲堂”是为了纪念我国仲裁事业的重要奠基人和开拓者唐厚志先生而设立,自2017年开办以来,至今已经连续举办5年。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