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了第4个“宪法宣传周”。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友好南路、扬子江街道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社区民警走进社区、保洁员休息驿站、商业街深入宣传宪法,掀起宪法学习宣传高潮。图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群众宣讲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意义。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白雪晴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