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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醉卧马路上睡觉 法院:构成危险驾驶罪处2个月拘役
发布时间:2021-11-30 10:39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李雅 刘璐

男子酒后醉卧在马路上睡觉,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2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近日,广东韶关乐昌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两宗危险驾驶案,为大家敲响了警钟。

“我发现有辆车一直停在红绿灯路口,司机在车里一动不动,你们快来看看呀!” 2020年9月的一天凌晨,乐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通报警电话后,当即前往处理。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司机唐某并无大碍,只是一身酒气在车上睡着了。

据了解,被告人唐某当晚和朋友聚餐,席间喝了两大杯红酒。聚会结束后,他趁着时间还早,就返回工地干活至凌晨两点。“想着这么晚交警应该不会查车,便想开车回家,在路口等红绿灯时,醉意来袭、睡意难挡,看着红灯等待时间还很长,小憩了一下,没想到就睡着了。”唐某归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犯罪事实。经鉴定,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80mg/100mL。

2020年12月,在另一起案件中,冯某一人在宿舍无聊,独饮三杯洋酒。晚上11点,犯了烟瘾的冯某找遍宿舍,没有找到一根烟,便想着骑摩托车出去买烟。买完烟回程的路上,头脑晕乎乎的冯某骑车至某路口时,因控制不住车辆摔倒在地。在酒精的作用下,冯某毫无意识,直接在马路上睡起了觉,直到被路人发现并报警处理。经鉴定,冯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6.80mg/100mL。

乐昌法院一审认为,唐某、冯某二人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其二人犯罪情节、性质等,法院依法判处唐某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冯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