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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网络法治 保护个人信息
发布时间:2021-11-26 14:58 星期五
来源:中国网

11月19日下午,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网络法治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主办,检察日报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协办,论坛主题为“网络法治文明与个人信息保护”。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进行主旨发言。董宁 摄

在主旨发言环节,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以“健全网络法治 保护个人信息”为题进行了发言交流,以下是发言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从信息化发展大势和国际国内大局出发,就网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中央网信办、最高检在网络环境安全及个人信息安全治理等方面工作成果丰硕,亮点纷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决定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最高检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一系列实招硬招,包括成立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研究制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有效打击网络犯罪。

二是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出台,作为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将为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厘清了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自动化决策、去标识化、匿名化的基本概念,从适用范围、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个人信息及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规则、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各参与主体的职责与权利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全面规定,建立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基本制度体系。

三是建议加大对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本人作为一名律师,经常会遇到因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后,被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当事人前来咨询、求助。受害者包括学生、老人、上班族等各种类型,此类诈骗犯罪可以说是无孔不入。近年来,此类犯罪处于高发态势,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建议加大对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搜索平台、网络社交工具运营方违法泄露个人信息的惩处力度,形成震慑作用。同时,建议相关部门设置专门机构,配大配强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加强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业队伍的建设。

四是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对互联网平台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数字时代,数据成为企业竞相争夺的战略资源。平台获取个人信息资料后,对消费者进行分析,从而更精准地推送商品信息。一些平台利用庞大的用户信息优势,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也就是我们所称的“大数据杀熟”。以滴滴出行为例,很多用户发现,在同一时间、相同行程的情况下,所需的打车费用会有区别。往往越是资深的用户,越是消费比较多的用户,反而打车费用会更高。这种利用平台优势地位进行“大数据杀熟”的行为,侵害了市场公平交易,应当对这种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胡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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