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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推动网络文明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26 14:58 星期五
来源:中国网

11月19日下午,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网络法治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主办,检察日报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协办,论坛主题为“网络法治文明与个人信息保护”。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进行主旨发言。董宁 摄

在主旨发言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以“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推动网络文明发展”为题进行了发言交流,以下是发言内容。

加强网络法治、推进网络文明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方面。近年来,面对网络空间发展对传统治理模式的变革影响,面对网络违法犯罪对传统司法办案的巨大挑战,检察机关因势而为,切实维护网络安全,推动网络治理。

一是聚焦网络空间安全的新形势,依法全链条惩治网络犯罪。当前,犯罪活动迅速向网络空间滋生蔓延,案件数量上升迅猛,犯罪手段花样翻新,犯罪危害叠加升级。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非法集资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聚焦网络黑灰产业链,依法严厉查处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的网络平台和个人,挤压违法犯罪生存空间。更加关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及新型技术实施违法犯罪,穿透网络技术的表象,准确判断行为的本质危害,依法及时精准处置。据统计,2018年、2019年、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网络犯罪案件人数分别同比上升20.7%、30.2%和50.3%,2021年上半年起诉人数已达到2020年全年的76.4%。

二是聚焦网络犯罪危害的新特点,全面维护网络空间公民权益和公共利益。网络时代,数据信息已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诉求日益凸显,检察机关依法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探索在这一领域的公益诉讼实践,针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向有关部门提出治理建议。据统计,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5万余人;2020年以来共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400余件。针对网络时代知识产权特别是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发展新问题,检察机关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职能,加强对知识产权一体全面保护,降低维权成本,加大侵权成本。更加关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新现象,依法精准打击“隔空猥亵”等网络违法犯罪;针对网络涉毒品音视频对未成年人危害,向有关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营造清朗健康网络成长环境。

三是聚焦网络社会文化的新动向,积极引领社会网络法治观念养成。2020年,杭州一女子取快递遭网络诽谤,引发网民围观热议。检察机关主动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推动自诉转公诉,在社会上传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强烈信号。认真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针对“蜡笔小球”等一些网民在网络上诋毁贬损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行为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尊严,在全社会弘扬英雄文化,筑牢道德底线。同时,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网络犯罪指导性和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反诈进校园”等活动,在最高检官微开设“反诈进行时”“金融检察微课堂”等专栏,加强以案释法,揭示犯罪行为危害本质,促进全民网络法治观念养成。

前不久,党中央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为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履职推进网络法治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面对网络发展、数字经济新时代,检察机关将以贯彻意见为重要抓手,一要立足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围绕网络空间治理大局,加强前瞻谋划和一体推进,提升检察工作的格局站位,增强检察履职的能动张力,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二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推动网络空间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严密网络法网,明确网络法则,构建网络法秩序。三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贯彻预防为先的理念,充分发挥预防工作在防范违法犯罪、提升法治意识、凝聚网络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惩治结合,结合司法办案,整合监督线索资源,借助大数据思维,推动网络空间诉源治理、风险预警、矛盾化解,促进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建清朗安靖、生态文明的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胡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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