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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王子忠: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发布时间:2021-11-17 09:19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在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指导下,由法治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继1600余位书法家参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部1260条法条之后,法治日报社联合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自然资源部书画研究会和北京昌平书法家协会,将笔端对准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土地管理体制的规定。201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国土资源部、原国家海洋局、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地方自然资源管理体制也作相应改革。因此,土地管理部门由原国土资源部门变为自然资源部门,本法将有关条款中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 马琳

王子忠,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终身名誉主席、党支部书记,中国文联社会组织党总支委员。


责任编辑:刘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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