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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法科”建设
发布时间:2021-11-16 15:17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编者按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要的意义就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一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党领导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一周年之际,本报特约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深入解读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邃内核,敬请读者关注。

□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 叶青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华东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科学系统,为“新法科”建设指明了方向。推进新时代背景下的“新法科”建设,政法院校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学科建设全过程,关键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快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构建

大力推动传统法学学科转型升级和新兴学科的原始创新。一方面,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新变化,法治建设进程大大加快,宪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国际法、社会法等传统法学分支学科已明显出现了研究内容滞后于时代发展、无法满足社会发展新需求,研究范式传统老旧、过度依赖并受限于西方法学理论等问题。作为法学学科体系“压舱石”的传统基础学科,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开启转型升级之路。另一方面,面对社会发展和法治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和新需求,政法院校应第一时间关注到知识产权和科技法、监察法、国家安全法、公共卫生法等新部门法的成长,及时将新鲜血液引入法学学科体系。

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应完成从西方话语体系主导到中国话语体系主导的转变。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摒弃做西方理论“搬运工”的做法,对世界上的法治文明成果既要吸收借鉴,又要立足中国、以我为主,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需求出发,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要处理好古今关系,既要传承中华法系的精华,也要挖掘历史,批判扬弃,把握当代。力求研究内容出新、研究范式更新,研究思维革新、研究方法创新,使中国特色成为我国法学学科体系的实质内涵,最终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成就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新法科”。

二是要在涉外法治领域全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深入实施,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步伐加快,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对外投资合作领域逐步拓展,海外活动和由此而来的法律关系几乎遍布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完善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对解决关系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发展的一系列“卡脖子”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要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的对外开放力度,通过共建国际科研合作平台、共同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拓展同海外著名高校的联系合作等举措,不断深化中外法学教育资源融通交流,扩大法学学科国际视野,增强全球意识。力求站在“一带一路”建设前沿、中美贸易争端前线,参与国际法治对话,协同设立并解决全球治理议题,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加快应对外国制裁,斩断“长臂管辖”,服务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为提升我国在国际法治事务和全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作出“新法科”的积极贡献。

要尽快建立起一支具有国际前沿法学理论知识和创新成果,紧跟时代和世界发展趋势,能够及时服务国家外交、经贸、金融、文化、生态等服务“走出去”战略需要的涉外法治研究“国家队”。既可通过鼓励现有的法学骨干教师参与海外学习、业务进修、学术交流等活动,强化其教育教学的国际化理念,扩宽其教育教学的国际化视野,使之具备国际化师资水平;亦可利用多种渠道包括聘请兼职教授、长短期外国专家教授,与国外研究机构、国际组织、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大型跨国公司等进行国际项目的合作研究与共事、举办短期专题培训班等,引进世界一流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到国内法学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以此提高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在国际法学研究舞台上积极发出中国声音。

三是要积极回应科技革命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新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继续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信息时代产生了网络攻击、网络犯罪、算法侵权、数据垄断、大数据杀熟等大量新问题,人工智能给世界秩序和人类和平带来了新威胁,社会舆论尤其是自媒体干预诱发政治操纵,这些问题都在给传统的法治模式带来颠覆性的影响。这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巨大挑战,同时也是中国法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宝贵机遇。

要着力推动法学学科与哲社学科,尤其是自然科学学科的交叉融通。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生物基因等新兴业态均呈现出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跨界”和“共享”。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背景下,法学研究面临的许多社会问题都成为高度融合的、与多个学科领域相关的综合性问题。譬如,加强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已成为当下的热门话题。2020年反垄断法启动修改,将互联网行业纳入其调整范围内,随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援引反垄断法对互联网巨头们开出了第一张“罚单”。2021年,国家出台了首部针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指南。如何进一步加强网络治理能力,为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法学学科显然不能单兵作战。要加强问题意识,主动加大法学学科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应用数学、经济学、哲学、伦理学等学科的协同攻关力度,开发“新法科”课程群,建设“跨界”的新法学专业,如计算法学、智能法学、科技伦理法学等。不管是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间、还是法学学科下的子学科间,都应打破壁垒,突破惯性思维束缚,从服务和适应新科技革命的需求出发,重构法学学科体系是“新法科”建设的题中之义。

要善于利用最新科技引入新的法学研究范式。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分析等新兴科技来研究和解决法学问题的计算法学方法是具有多学科基础的跨学科研究方法。作为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重要补充,其可实现海量法律数据的自动化处理,为法学研究提供更为广阔和多元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将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广泛运用于法学研究之中,将赋予法学这一世界上最古老的学科以新的活力,开创中国法学学科发展新局面。

建设“新法科”是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客观需要,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迫切要求,是一场正在兴起的法学教育领域“革命”。“新法科”建设任重道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快推动“新法科”建设,对推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责任编辑:张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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