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辛正郁:优化仲裁在线庭审程序的措施
发布时间:2021-11-12 15:32 星期五
来源:法制网

9月14日,2021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在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共同主办,国际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IBA Arbitration Committee)为国际合作伙伴。

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代表和有关国家法官、仲裁员、律师、学者及工商界人士约200人现场参会,来自近40个国家和地区约241.2万人次通过央视频等在线平台关注或收看。

以下内容是天同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辛正郁先生发言节选。

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仲裁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当前世界包括中国在内大部分国家的仲裁机构都出台了实践指引,以指导近期推出的线上办公、无纸化办公、线上庭审等措施。目前,线上庭审是受各国仲裁界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2020年12月27日,《IBA国际国际后仲裁》对取证规则进行了修订,其中涉及到三处修改内容值得关注:一是增加了远程庭审规定,并在第8.2条中规定了框架性指引;二是在2.2条,增加仲裁庭有权就取证问题征求当事人意见的规定,以及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的要求;三是在第9条,增加非法证据排除事宜的规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仲裁院(IC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国内外的仲裁机构也纷纷发布远程庭审规范指引。各机构指引一致明确,在新冠肺炎疫情下,为了及时推进仲裁程序,在保证仲裁程序的公正效率的前提下,仲裁庭和当事人可以选择使用远程庭审程序裁决案件。机构规范都对远程庭审的适用情形、实施细则以及实施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我们可以认为,无论目前的远程庭审程序选择使用何种通讯软件,都可以在便捷且低成本的情况下,将世界各地的仲裁参与主体连接起来。尽管如此,我们还需要认识到,无论采取何种成熟的通讯技术,线上开庭仍然会对仲裁程序的保密性、开庭陈述、证人盘问等环节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今天我将要和大家分享有关“如何优化线上庭审保密措施”“如何提高线上庭审信息沟通效率”的两方面问题。

一、优化线上庭审保密措施

线上庭审中坚持保密性,本质上是仲裁程序坚持落实仲裁保密性原则的体现。

通过对各国的取证规则以及各国仲裁机构的指引规范总结对比,我们发现在庭审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保证仲裁程序的保密性:

一是选择安全性更高的在线庭审平台。选择一个用户友好型的在线庭审平台,实际是线上庭审顺利流畅进行的软件保证。实际上,一般高质量的在线庭审平台,则意味着其会配备更加安全的信息保护系统。

目前世界各大仲裁机构在机构指引中,或是提供机构自有的在线庭审系统,如中国贸仲委自有的智慧庭审平台,或是对一些在线庭审平台进行推荐,如IBA在机构规则中推荐了ZOOM等软件。

我们认为,为了保证线上庭审顺利进行,世界各大仲裁机构应该加强合作,可以通过共享在线庭审室,以方便仲裁庭及当事人更有效率的就近参与线上庭审,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仲裁程序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二是对仲裁参与人的身份核实以及所在环境的确认。目前世界各大仲裁机构皆对远程庭审的所对应保密措施进行了规定。

三是签署保密协议。在北京仲裁委所出台的机构指引中,后面附加了有关保密协议的模板。该模板不仅规定了当事人不得对外泄露开庭过程中任何信息和事项,以及不得对开庭的任何部分进行录制等涉及保密性措施的重要条款,而且明确一旦当事人就线上庭审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就意味着失去了在后续的司法审查过程中,再以在线庭审侵害其程序权利为由,申请对仲裁裁决提出撤销或者是不予执行请求的可能性。

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若案件当事人未能就线上庭审达成一致意见时,仲裁庭就自行决定采用在线庭审来开庭,是与正当程序原则相违背的。因为此时仲裁庭的作法,是对案件当事人平等、合理、机会陈述权利的损害。

二、提高线上庭审信息沟通效率

目前,在线庭审程序广受仲裁界诟病和质疑的地方,主要在于一般我们认为该程序削弱了庭审各方参与者信息传递的效率。在线上庭审和实际庭审相比,都使当事人难以在视觉和听觉方面产生身临其境之感,同时证人的某些细微动作和表情也难以被捕捉到。

为了弥补该缺陷,司法实践中仲裁庭和律师们则提出了很多应对措施。例如在律师陈述的环节,一旦律师在镜头前的口头陈述时间超过半个小时,则难以保证参与主体全程保持全部注意力。此时律师则可以利用各种可视化工具,比如图表、照片、视频等方式向仲裁庭梳理和展示己方的观点。

为了避免证据突袭,一方律师在庭审中向仲裁庭所展示的信息和资料,原则上应限于庭审前已经提交的书面文件和证据材料,否则就应当及时向仲裁庭及时说明情况。同时律师所使用的可视化工具也不宜过多和过于花哨,否则会转移受众的注意力。

实践中,网络或者是网络线路的卡顿在很大程度也会对律师的陈述造成影响。受网络条件和硬件设备的限制,即使参与者在庭前已经进行过多次测试,仍然难免在庭审中会出现迟延,甚至是掉线等突发情况。

为了有效提高线上庭审信息沟通效率,我提出几项应对措施:

第一,从团队配合的角度来看,我建议代理律师和出庭的当事人尽可能处于同一庭审场所,以便及时交流和沟通;第二,在线上平台之外,一方律师也应保证与仲裁庭以及对方律师,第三方服务机构、客户之间,存在一个以上的顺畅沟通渠道,以防一旦网络不稳定的情况出现,也能及时和渠道对方进行沟通。

第二,从证人作证的角度来看,首先要保证证人作证的独立性,其次要强化证人作证的严肃性。

第三,为了保证庭审效果,一些机构的线上庭审规则还特别强调了出庭人员在线庭审的礼仪。

对所有仲裁参与主体来讲,线上开庭程序是一个不断摸索、调整、适用的过程。虽然在线庭审有一定局限性,但是如果各方参与主体能够遵循仲裁机构的在线指引规定,充分调动相关资源,以一种积极拥抱的心态迎接规定仲裁庭审的新形势和新变化,我认为还是能够在保障仲裁正当程序和提高仲裁效率之间,寻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