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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明:中国仲裁应乘势而上,全面开启新征程
发布时间:2021-11-12 15:32 星期五
来源:法制网

 9月14日,2021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在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共同主办,国际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IBA Arbitration Committee)为国际合作伙伴。

 

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代表和有关国家法官、仲裁员、律师、学者及工商界人士约200人现场参会,来自近40个国家和地区约241.2万人次通过央视频等在线平台关注或收看。

 

以下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发言节选。

 

中国仲裁法是自1991年8月开始起草的。1995年全国根据仲裁法重新组建构建仲裁机构的试点城市是7个,涉案标的额只有2亿元。中国仲裁经过二十多年壮大发展,2020年,全国仲裁机构有260家,案件标的额已高达4万多亿元。由此可以看出,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仲裁的发展波澜壮阔,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

 

当前,中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仲裁工作应当应当乘势而上,更上一层楼。因此,我希望我国仲裁工作可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关心时势。成都武侯祠的对联中有一句话“不审势即宽严皆误”。中国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制造业大国,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1万亿元,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国际形势、国内形势以及地区形势,都会不同程度的影响仲裁,我们必须密切关注形势发展,适时做好仲裁工作。

 

二要服务大局。近十年来,党和国家提出了不少发展目标和重大决策,如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碳达峰碳中和、促进共同富裕、十四五规划、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近又提出橄榄型分配结构等。对国之大者,仲裁工作者与各行业人员一样,都要牢记在心,身体力行。法律的精神、原则和制度都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和重大决策,许多规定的立法背景就是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和重大决策,我们要把认真学习法律与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和重大决策结合起来,要通过正确实施法律,去努力实现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落实重大决策。

 

三要充分自治。仲裁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关系,从民事关系的复杂性、民事权利的属性出发,都应当尽可能尊重当事人意志,体现当事人权益。尽可能尊重和体现当事人意愿,制定的仲裁规则就更具有先进性,仲裁的效率更高,仲裁的公信力更强。

 

四要开拓创新。进入信息社会,新科技、新业态、新案件、新情况层出不穷,因此我们都要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仲裁,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开拓创新仲裁工作机制。

 

五要加强监管。仲裁的生命力在于公信力。而仲裁的公正,一靠自律,二靠监管,因此仲裁机构要完善仲裁员守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还要切实遵守。既要加强内部监管,还要加强外部监督。仲裁法正在修订,应当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完善加强监管等有关规定。

 

最后,祝愿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圆满成功!祝愿仲裁的明天更加美好!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