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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仲裁与基金争议热点问题” 研讨会在沪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1-10-27 16:36 星期三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以下简称“贸仲”)上海分会暨贸仲上海证券期货金融国际仲裁中心和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联合主办的“仲裁与基金争议热点问题”研讨会在上海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举办。近70余位来自上海证监局、贸仲、同业公会代表以及基金公司法务或合规人员、仲裁员、律师、学者等共同参与了研讨。

贸仲上海分会案件经办人龚少阳先生主持了会议,贸仲上海分会秘书长焦亚尼女士和贸仲仲裁员刘轶先生分别在研讨会现场以及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作主旨演讲。

焦亚尼女士在发言中首先介绍了贸仲涉基金仲裁案件受理情况。贸仲最早于2007年左右开始受理涉基金仲裁案件,近5年来贸仲受理的涉基金案件明显增多,案件数量超过700件,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300亿元,争议范围涵盖了基金募、投、管、退的各个方面。随后,焦亚尼女士结合贸仲上海证券期货金融国际仲裁中心示范仲裁条款,向大家着重介绍了程序更快捷、费用更经济的贸仲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结合实际案例,向大家介绍了贸仲涉基金仲裁案件中仲裁管辖和主体资格的认定,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适用以及更加尊重合同意思自治、更加注重商业思维的仲裁裁判特点。

贸仲仲裁员刘轶先生以“疑难复杂私募基金争议案件的裁判”为题,从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视角介绍了疑难复杂私募基金争议案件的裁判现状。自2014年起,我国私募基金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监管要求进一步细化。刘轶先生指出,在这种背景下,私募基金将面临持续强监管的要求,行业创新发展过程中,部分机构的风险也将持续积累。随后,他结合实际案例,对我国私募基金案件裁判思路的转变进行了评述,并厘清了部分热点问题的裁判思路。

(从左到右依次为贸仲仲裁员、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葛伟军先生,贸仲仲裁员、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刚先生,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刘万方先生,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炜女士)

随后的小组讨论分为两个主题进行。在贸仲仲裁员、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葛伟军先生主持了第一组小组讨论环节,与会嘉宾分别从新证券法下事先预防和事后救济两个角度对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发展 、证券发行过程中中介机构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辨析以及实践中对适当性义务的认定标准三个话题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心得,并展开了热烈讨论。

(从左到右依次为贸仲仲裁员、人保资管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胡凌斌先生,贸仲仲裁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关峰先生,贸仲仲裁员、国浩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申黎先生,上海金普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吴南溪女士)

在贸仲仲裁员、人保资管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胡凌斌先生主持的第二个小组讨论环节中,与会嘉宾分别就保底条款的效力问题、基金清算和退出过程中投资者本金返还以及损失计算的裁判应对、基金合同的定性以及私募基金及管理人未备案、未登记的法律后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引发了与会人员的深入思考。

此次研讨会是2021中国仲裁周在上海举办的活动之一,是贸仲上海证券期货金融国际仲裁中心挂牌后,落实贸仲与四家行业公会协会签署的合作协议,面向基金公司从业人员量身定制的一次研讨会,尽管因为天气原因延期,但仍然得到了业内人士的积极响应。与会人员均表示通过研讨获益良多,既增进了对贸仲仲裁的了解,也对规范基金业务发展有了新的认识。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