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首页>>
快递“签收确认”加一元,是增值服务还是不合理收费
发布时间:2021-10-11 16:51 星期一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李晓婕 整理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一时间,该话题登上了微博,超3亿网友围观讨论,众说纷纭。

  业内通行的增值服务

  记者在体验“顺丰速运+”微信小程序时发现,在填写完收寄地址完成下单后,会弹出“下单成功”页面。在该页面中,有“签收确认”“隐私保护”两个额外可勾选项,其中挂着“推荐”字样的“签收确认”收费1元。用户使用小程序寄送物品,若不需要增值服务,仍能正常下单。这也意味着,除了到付情形外,寄件方是否愿意多支付1元来确保收件安全,收件方均能免费签收快件。

  有网友对此表示理解,认为这就是普通签收和特殊签收的区别,是增值服务,跟勾选快递保险保价是一个道理。

  顺丰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称,这类口令签收服务最先源于珠宝首饰、3C电子以及奢侈品类客户的特殊需求,以确保快件由寄方客户指定的收货方签收,避免快件错投或妥投后的交易纠纷。“比如,在奢侈品客户发出的快件中,经常遇到收件客户向快递员表示自己正在外地出差,委托单位同事收件或要求放在前台,当意外发生时,收件方可能无法准确回忆委托过程或是否委托过。口令签收的密码必须由收件方转发委托人,方可投递交付,因而可以有效避免此类纠纷情况。这一增值服务也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

  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部分网友认为,核实身份再签收本来就是快递公司的义务,不应该再额外收取费用。

  浙江省消保委的发文中也指出,顺丰速运推出的此项“签收确认”服务,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顺丰速运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顺丰速运推出此项增值服务,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则顺丰速运可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保障安全交付的定制化服务

  快递行业专业人士赵小敏则认为,该项服务是寄件方为了确保贵重物品安全交付进行的一项信息互认,确保收件方和寄件方确认一致,属于定制化服务。赵小敏进一步解释称:“首先,这个服务是针对寄件人的,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勾选;第二,这项服务一般为珠宝首饰手表等高价值物品准备,类似快递保价功能,对普通客户来说没有影响;第三,这个服务在国际快递行业属于常见选项,是一项保障安全交付的定制化服务。综合来说,并不属于加价,更多属于定制服务。”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