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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旬阳:不起诉为涉罪残疾人开启新人生
发布时间:2021-09-23 16:39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近日,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会同公安机关民警一同驱车前往千里之外的湖南湘西土家族自治州,对坐在轮椅上的龙某某现场宣读不起诉决定,并对其释法说理,龙某某真诚认罪悔罪,并表示以后遵纪守法,珍惜此次司法机关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2019年7月,龙某某与同为残疾人的被害人吴某某在“全国残友”微信群相识,后龙某某将自己微信账号的头像及微信资料改为女性,利用女性身份与被害人吴某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以与被害人到旬阳市见面为由索要路费5000元,被害人微信转账后,犯罪嫌疑人龙某某将其拉黑。

经承办检察官审查,该案犯罪嫌疑人龙某某诈骗数额刚达到立案标准,犯罪情节轻微且初犯,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认罪悔罪,退还被害人钱款并取得谅解;且龙某某属肢体残疾二级,日常出行依靠轮椅,家中有一未成年女儿上学,其父母年迈需要照料,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为政府补助,生活十分困难。考虑到龙某某的犯罪情况、认罪悔罪及家庭实际困难;承办检察官坚持教育和挽救相结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龙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的办理,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是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云安平 史少鹏)

责任编辑: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