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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1-09-01 15:10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通报了3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案件。

会议提出,“三个规定”是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政法干警的“护身符”,全体干警必须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抓好落实。要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在执法办案中坚决防止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要及时填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按照检务督察组要求,按时填报“三个规定”,持续倡导勤于学习、严谨细致、勤勉高效、严格自律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运用好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宋娟妮)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