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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探索“统一战线+人民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1-08-17 15:05 星期二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梁平妮

  2020年以来,山东省滕州市用统一战线法宝赋能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实践“统一战线+人民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新模式,运用统战工作的包容性、艺术性和统战资源的广泛性,解决群众诉求、增进群众共识、加深群众感情,多维度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了统战工作与人民调解双提升。

  盘活统战资源,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

  滕州市发挥统战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凝聚共识、化解矛盾、反映民意、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把统战思维、统战方法、统战模式、统战资源融入人民调解工作,画好社会各方齐心协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同心圆。

  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滕州市重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构,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统一战线+人民调解”工作方案,在市司法局设立领导小组,在市信访局设立中心工作室,在统战成员单位设立“同心人民调解工作室”,在道路交通、市场监管、住建等矛盾纠纷高发多发领域设立工作站,构建“一组一室多点”工作格局,打造规范化“统一战线+人民调解”阵地,形成具有统战特色的人民调解组织架构。并依托党外代表人士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经过个人报名、所在单位推荐,统战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审核,聘请33名熟悉法律法规、热心矛盾调解、具有群众工作能力的党外人士作为特约人民调解员和信访事项听证员。组建党外人士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专家库,对专家库成员定期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调解技能等专业培训,指导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同时,滕州市坚持线上线下互动融合,依托“智慧调解”系统,党外人士特约人民调解员及时将纠纷案件调解工作信息上传到市社会治理指挥平台“非诉讼纠纷化解”模块,实现网上跟踪、网上汇报、网上处置、网上督导全流程云操作。注重工作结合、资源整合、载体共建,组织联合各行业共同搭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线下专业调解服务平台,引导统战力量助力各领域矛盾纠纷化解。

  用活统战方法,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信访人张某安因土地承包、本村修路工程承揽等纠纷上访八年,这期间曾服毒自杀,对外部介入非常抗拒。党外代表人士特约人民调解员在亮明身份、表明中立属性后,对其平等相待,与其真诚交流,动之以情解心结,晓之以理疏怨气,逐步赢得了当事人信任,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历时两个月该案得到成功化解。

  这是滕州市党外代表人士特约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着眼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灵活运用“平等协商、求同存异、联谊交友”的统战工作方法,滕州市最大限度发挥党外人士特约人民调解员身份超脱、专业性强、影响力大的优势,努力推动“法理情规融合、案结事了人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党外代表人士特约人民调解员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充分运用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与信访群众交换意见,与当事人坐在一条板凳上,不仅拉近了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同时也增强了矛盾双方的趋同力、调解过程的公信力和最后结果的说服力。

  此外,滕州市把党委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与统战工作的独特优势结合起来,以求同存异的统战思维理性分析“异”“同”关系,以体谅包容的态度正确看待群众诉求,引导当事人在利益冲突下达成和解共识,最大限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并用“联谊交友”的统战方式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在信访积案化解中,不止于案结事了、一化了之,而是把有影响的重点当事人纳入统战视野,持续跟踪关注,与他们交心交友,增进了解,联络感情,赢得信任,使之“为我所用”。

  村民李某娥离异后因宅基地、责任田纠纷上访十余年,成为公认的“骨头案”“钉子案”,党外代表人士特约人民调解员历时一个多月将该案化解后,继续对其结对帮扶,李某娥深受感动,变抵触为信任、化冷漠为感谢。在得知特约人民调解员正在调处赵某山林承包补偿纠纷时,曾经同处“访友圈”的李某娥主动帮助特约人民调解员做调解工作,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成功化解了赵某持续十年的上访积案。

  建活统战机制,凝聚人民调解工作合力

  据了解,滕州市注重发挥统战工作的艺术性,善于以最大公约数的思想研究“统一战线+人民调解”工作,用足统战政策,建活推进机制,推动统战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双创新”。

  对信访时间长、当事人诉求事项多、法律关系复杂、赴省进京上访严重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定期组织特约人民调解员、党外代表人士,根据职业特点、专业优势,按照自愿申请、主动认领的原则,以个人、团体或联合等形式进行认领调解。并定期召开“统一战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统战部、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四家单位和党外人士特约人民调解员共同参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困难,商讨办法,合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

  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参照以案定补的有关规定,明确党外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补贴标准,对特约人民调解员按照“一案一议”“一案一补”的原则给予补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特约人民调解员予以重奖。把党外人士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每年评选表彰一批金牌调解员,作为参政议政、献计出力的典型予以宣传报道,并作为党外人士推荐使用、政治安排的重要参考,以此激发广大统战人士参加社会实践的动力,凝聚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