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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三位一体”生态检察“福建模式”
生态检察守护八闽大地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1-07-08 07:11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 莹

□ 通讯员 林陆君

5月13日,在福建省武夷山玉女峰下的九曲溪畔,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倡议并会同福州、泉州、三明、龙岩、宁德等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闽江流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并发布了《武夷山宣言》,携手共护母亲河。

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在全国首创“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福建模式”。

位于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大岞村的簸箕湾美不胜收,谁也不会想到,这里曾经垃圾遍地、海岸遭受严重侵蚀。

2019年2月,在惠安县人民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智惠蓝”检察公益诉讼智慧检务平台上,一则《300米海岸线堆满垃圾》的信息引起了检察官注意。他们实地勘查发现,周边村民将大量废弃石料、建筑垃圾、杂土抛弃堆放在簸箕湾边,各类垃圾覆盖面积约1.95万平方米。

惠安县检察院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加快联动巡查、整治和保护,并牵头召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专家,就簸箕湾沙滩整治方案进行论证,先行投资200万元用于修复、提升受损的海滩生态。

2020年3月,惠安县检察院又发出跟进监督函,进一步要求职能部门加快簸箕湾海岸线整治工作进度。目前,海岸线一期整治工作已经完成。

在生态检察中,福建检察机关提出“恢复性司法实践”,全面落实“谁破坏,谁恢复”,通过养鱼治污、放流增殖、退茶还林、跨区整治、废矿改造等形式,多样性修复被损坏的生态环境。

而在社会化综合治理实践中,福建各级检察机关立足实际,创建“一院一特色”工作推进机制。

福州打造“福山福水检察蓝”生态检察品牌、漳州实行认罪认罚与生态修复深度融合、三明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覆盖、龙岩创建矿山修复治理检察模式、宁德推行环三都澳海域修复与治理……

置身于这片秀美山川,福建检察机关正以更加坚定、更加全面的法治担当做生态福建的守护者,为“百姓富、生态美”绘就一幅更加绿色的新发展图景。

责任编辑: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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