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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全力护航“少年的你”
湖南法院用心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1-06-07 18:33 星期一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刘沁 李果

  近年来,湖南法院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托少年法庭建设,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加快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流程,不断延伸审判触角、汇聚社会合力积极开展帮扶教育、普法宣传等工作,积极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体系。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对湖南少年家事法庭建设予以充分肯定。

  少年法庭集中审理涉“未”案件

  为了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程度,湖南法院着力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集中受理、专业审判。湖南高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为组长的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规范人民法庭管理的意见》,启动少年法庭改革及挂牌工作,选配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法官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为少年法庭设立提供制度依据。

  截至目前,长沙中院、衡阳中院、娄底中院等3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50余家基层法院挂牌成立了少年法庭,其中长沙、娄底两级法院实现了少年法庭全覆盖,全省法院整体联动、上下衔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体系,力求在基层一线及时化解涉未成年人的纠纷与矛盾,为祖国未来花朵的健康成长做好“司法园丁”。

  结合案件新特点,少年法庭不断探索出新。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绝大部分为婚姻家庭类纠纷,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审理中,积极贯彻落实调解优先的原则,注重帮助未成年人修复家庭关系。长沙、衡阳、岳阳等地区法院专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在辖区街道挂牌成立家事案件调解委员会,配备专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积极开展联合调解,该地两级法院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调撤率每年均达50%以上。

  近年来,湖南法院涌现了一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湖南高院民一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长沙中院、衡阳中院、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郴州市北湖区法院、邵东县法院等多家法院的“少年法庭”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少年法庭将为未成年人保护插上更加坚硬的翅膀,希望湖南法院继续发扬优势,积极探索少年法庭工作经验。”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花鼓戏传承人杜美霜为湖南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点赞。

  柔性司法,保护帮教从不缺席

  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明文规定适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抚养费谁说了算?今年3月,长沙市天心区少年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抚养费纠纷案件,小译的母亲刘女士作为代理人,要求小译父亲张先生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20万元。庭审过程中,刘女士坚持要小译父亲一次性支付,年收入不到5万元的张先生愿意支付抚养费但是一时间拿不出这笔钱。庭审过程中,面对争吵不休的父母,心疼爸爸的小译抹着眼泪、扯着妈妈的衣角说:“妈妈,同意让爸爸分期按月给抚养费吧。”

  该案承办法官彭星说:“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强调的是儿童个体权利的最大利益,而非其父母的最大利益。法庭应充分考虑与尊重儿童自身的要求与意识,让儿童决定或选择需要的权利与结果。”最终,法庭据此判决小译父亲每月支付1100元生活费至小译年满18周岁止,并凭票据承担一半的医疗费、教育费。

  湖南法院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将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落实到少年审判工作中,用司法之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0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62177件,为经济困难的少年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80余万元,案件质效位居全国前列。对涉及赡养、家庭暴力等未成年人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依法为其提供快立、快审、快执的“三快”绿色诉讼通道,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审判,惩罚不是最终目的。少年法庭通过跟踪帮扶教育,成功挽救了一批失足青少年。

  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设立“妈妈法庭”专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该庭法官周玲与17岁的服刑少年小杨成为笔友,经常写信叮嘱他加强锻炼、努力学习,争取减刑后重新回到社会。逢年过节,周玲还会拎着大包小包前往管教所看望。在周玲3年写信关心鼓励下,小杨出狱后找到了工作,如今已成家立业。

  湖南法院积极倡导“柔性司法”,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为盗窃、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的特点,在保障司法公正基础上,适用简化审、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推行圆桌审判、心理抚慰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方式,实施未成年人轻罪封存制度,开展庭前社会调查、判后回访帮教。2020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15件,实现了未成年人监禁刑率和犯罪率逐年降低。

  延伸保护链,共筑法治“护城河”

  湖南法院坚持零容忍立场,保持高压态势,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重点惩处性侵未成年人、拐卖儿童案件,近5年来,审结猥亵儿童等性侵案件828件,判处刑罚836人,重刑率13.64%,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6件,判处刑罚145人,重刑率51.72%。

  全省法院广泛动员多方力量参与,汇聚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积极与检察、公安、司法、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针对日益突出的校园霸凌和校园安全问题,湖南高院联合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合作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与湖南教育出版社联合编辑出版了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读本,联手构建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侵害、纠纷预防工作机制。针对家暴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湖南高院与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实施办法》,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累计发出保护令500余份;与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完善家事纠纷化解部门联动机制,努力修复未成年人心理创伤,实现对未成年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的全面保护。通过动员社会力量,逐步打造了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衡阳市“少年法庭之友”等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湖南品牌。

  湖南法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方位推进普法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庭审直播、公开裁判文书、巡回开庭、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以案释法,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我要当小法官”等公众开放日活动,2020年,全省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88场,推动全社会树立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