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首页>>
北京门头沟检察院四步工作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发布时间:2021-06-07 18:30 星期一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焦艳

  近年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更新未检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检察职能,创建全国首家“五位一体”观护基地品牌,用责履行监督职能、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用爱关心未成年被害人、用情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用力服务大局促社会治理,将“为民办实事”融入日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转变,为门头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未成年人全面保护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主动发现案件背后暴露出重点地区、领域、行业监管漏洞,发挥检察建议撬动社会综合治理的杠杆作用,5年来,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帮助建章立制15项,以社会关切问题为导向,不断探索涉未成年公益诉讼“等外”领域。

  如今风清气正的校园周边环境让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官感到十分欣慰。此前该院检察官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校园周边商户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某中学周边100米内,有11家商店存在销售烟草制品的违法情形,有6家出售烟草制品的商店存在未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识、标识未设置在显著位置及标识被其他物品遮挡等违法情形。

  对此,该院依法向两家行业主管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市场、烟草监管职责,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制品情形予以查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两家单位根据检察建议及时落实整改,在一个月内全部整改完毕并对检察建议回函报告。学生家长纷纷表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净化了校园周边秩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控烟环境。”该案入选第三届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在办理某幼儿园保育员虐待被看护人一案中,该院检察官发现该幼儿园在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存在漏洞,行业主管部门存在督查巡查不细致、不全面等问题,分别向该幼儿园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幼儿园修订和完善相关值班及考核制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有效提升行业标准,以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促进行业主管部门堵漏建制的社会效果。

  为促进“一号检察建议”及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检察官在办理某中学教师强奸、强制猥亵案中,发现该中学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不力,错失固定关键证据的最佳时机,并发现学校在安全管理制度、法治安全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制度等方面存在漏洞。检察官向学校及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各学校签署《强制报告责任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压实强制报告制度主体责任。

  据该院检察官刘玉霞介绍,自今年4月1日起,北京市检察机关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均由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统一办理,该院将以此为着力点,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继续探索具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特点的工作模式。

  多元化帮教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该院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工作,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双向保护”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依托社会资源建成五家多元化观护基地,综合考量被观护对象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从“以德正人、启迪心智、矫治行为、明法知规、以劳育人”五个方面开展不同形式的帮教内容,实现帮教全程留痕、帮教档案规范化管理,并成功解决了非京籍涉罪未成年人的同城待遇问题。截至目前,观护基地对全市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120余人次,帮助99%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在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不乏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未成年人具有严重不良行为且有涉罪风险的现象,如何处理类似情况,更好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该院开展多样化临界预防工作,切实帮助罪错少年远离犯罪。如把案件中犯罪情节较轻可不做犯罪处理、轻微违法受到行政处罚不执行或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等3类罪错未成年人群体纳入到观护帮教体系,以“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大学生”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分级干预系统化、观护监督长期化,通过开展文明值守、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增强法治观念,强化规则意识。截至目前,共对33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做到事先预防、提前帮教、及时挽救,目前无一例罪错未成年人再次涉嫌违法。

  四步工作法构建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平台

  “感谢检察院为我做的一切,今后我一定会好好赚钱养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好好对待家人……”姜某说。

  2020年疫情期间,姜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受害人是一名年仅三岁的女童。原来,女童父亲姜某与妻子因孩子教育问题发生争吵,一气之下把女儿重重摔在地上,导致女童陷入昏迷。经急救,女童意识逐步恢复,医生在抢救中发现女童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线索后,随即报案。在审查中,检察官了解到姜某犯罪后认罪态度一直很好,由于姜某的妻子和岳母都属于智力残疾,家里有两个孩子,全靠姜某一人工作维持全家生活。办案人员立足案情并结合家庭现实需求,对姜某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制定“经济救助+精神抚慰”方案,为被害人申请共计1.72万元司法救助金和6500元社会救助金,并由其所居住村委会监督使用情况,确保实现教育转化犯罪嫌疑人、抚平被害女童心理创伤、修复家庭关系等效果,彰显了司法力度与温度。姜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介绍,实践中该院以司法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在长期工作中形成“部门联动—实地走访—多元救助—跟踪回访”四步工作法,做到综合救助及时、精准、持续。如建立跨部门联动配合机制,保证救助的及时性。强化刑事案件检察部门、刑事申诉检察和刑事审判监督部门协作配合,完善司法救助线索的发现和移送机制,以“应救尽救”为基本要求,保证司法救助的及时性。与此同时,通过定期跟踪回访机制,保证救助的持续性。将“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贯穿始终,把接受过经济救助的特困家庭列为跟踪对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在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回访,全面掌握被害人困境情况的变化。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对家庭困难的被害人及时建档立卡,力争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同步推动其他行政部门为救助申请人提供长效救助举措。姜某案中被害人一家与村委会一道为门头沟检察院送来“一枝一叶总关情,检察大爱暖人心”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该案获评2020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北京市委副主委,北京市第三十一中学校长张礼斌认为,“门头沟检察院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指引,积极开展多元化持续性救助,帮助被害人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切实体现了司法温度、温情和温暖。”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