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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刑辩学院第十二期“青年律师刑辩技能研修班”(宁波站)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1-06-04 16:28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年5月14日至16日,尚权刑辩学院第十二期“青年律师刑辩技能研修班”在浙江省宁波市成功举办。本期研修班由尚权刑辩学院与上海靖之霖(宁波)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来自浙江及周边省份的20余名律师参加了此次研修。

在开班仪式上,上海靖之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董晓华表示,刑辩之路虽然艰难,但前景良好,尚权刑辩学院的培训模式有助于青年律师切实提升刑辩技能。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文龙简要介绍了尚权刑辩学院的课程特色,同时期望学员们通过此次研修能够有所收获。

在第一单元“会见技能”中,高文龙讲授了会见的本质、类型、注意事项及保障等。上海靖之霖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宁波所联席主任李崇杰现场为学员答疑解惑。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天淼分享了律师会见环节的风险点,通过违规会见的数据统计和惩戒案例,向大家介绍了主要风险点。

在模拟演练环节中,6组学员围绕研修案例,依次演练了侦查阶段首次会见和庭前辅导会见。最后,李崇杰、董晓华、高文龙先后对演练进行复盘点评,指出其中的不足,并提出相应改进意见。

在第二单元“阅卷技能”环节中,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旭华讲授了辩护的思维方法、阅卷思路、一般阅卷方法、重点阅卷方法、特殊阅卷方法等,并结合研修案例,引导学员拆分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于天淼分享了阅卷笔录的制作,分别从方法与技术两个角度展开,并结合具体示例进行展示。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艳秋介绍了类案检索,包含类案概说、识别标准、检索平台、具体案例等。

在第三单元“发问技能”环节中,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邱祖芳讲授了庭审发问的技能,包括发问的目的、交叉询问的概念和方法、发问存在的问题等。然后,6组学员分别模拟了辩护人对被告人、证人及侦查人员的发问,并将所学习的发问技能应用到实战之中。邱祖芳、董晓华、张旭华先后进行复盘点评。

在第四单元“质证技能”环节中,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讲授了庭审质证的概念、目的、表述范式等,并对司法三段论和司法论证的宏观、微观结构作重点介绍。随后,6组学员针对研修案例的6组证据,分别模拟庭审的质证环节,并将所学知识应用到演练之中。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宇鹏、毛立新先后对这一环节的演练进行点评,指出不足,提出建议。

在第五单元“辩论技能”环节中,张宇鹏讲授了法庭辩论的技能,介绍了发表辩护意见的目的、辩护意见的准备、法庭辩论的应变等,并解答了学员的问题。

接下来,6组学员围绕研修案例进行3场法庭辩论的演练,并将所学技能应用到实战之中。上海靖之霖律师事务所全国管委会主任李永红、邱祖芳、张宇鹏先后进行点评,指出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意见。

在研修班结业仪式上,毛立新指出,本次研修具有基础性、框架性的指引作用,各位青年刑辩律师需要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践,精益求精,不断提升刑辩技能。李永红认为,青年刑辩律师不仅要深耕专业,还要不断拓展知识领域,将二者有效结合,并对各位学员走好刑辩之路寄予了美好祝福。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