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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与新型证据运用论坛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21-06-02 10:13 星期三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焦艳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断更新犯罪手法,呈现出非接触、集团化专业分工、犯罪门槛低等特点,使得以传统犯罪治理方式追究、打击犯罪活动面临挑战。如何解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困境,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为司法实践服务以及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综合治理,成为学界实务界关注议题。

  2021年5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研究中心、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参与协办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与新型证据运用之高端论坛”在京成功举行。来自检察院、法院、公安、律所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实务专家和部分学者代表参加论坛,共同探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与新型证据运用的问题。

  本次论坛的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大华讲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何家弘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张雪樵副检察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致辞。开幕式结束后,论坛分单元次第展开。

  论坛期间,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技术管理处处长赵宪伟分别以《科学法则与经验法则:网络犯罪案件中的证据运用》《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证据路径》《检察机关审查运用电子数据:问题与出路》进行主题报告。刘品新教授在梳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原因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明难题后从证据法学的角度提出对策:承认以“大数据”为特征的新型电子证据、选择以“犯罪治理”为场域重构证据法学。赵宪伟在主题报告中从检察机关的角度提出在海量电子证据面前,对电子证据“用”的问题非常迫切,主要体现在“看不到、搜不着、用不好”三方面,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子数据内容的挖掘和分析,向科技要战斗力。

  参会人员还围绕“以新型电子证据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综合治理”等话题展开讨论。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珺发表了题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主观故意的认定》的主题演讲,王珺以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为例,介绍案件中不同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如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结合主客观因素对相关罪名进行认定分析。来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郭树正分享了《电信诈骗犯罪链条后端打击治理》,并提出如加强顶层设计,构建高效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完善证据获取技术、加大对虚拟币反洗钱跨境打击力度等治理建议。


责任编辑:王占平